记者秦红
晨报讯《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滩涂围垦成陆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等六类土地将纳入储备范围。对于存量土地,上海今后将优先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市重大工程以及配套项目的用地、保证中低价商品房用地的合理供应量,控制房地产项目用地;对存量土地集中较多的开发企业,将限制其参与土地招标,促使其尽快将存量土地开发、入市。
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表示,上海的土地储备制度刚刚起步,制度设计、储备能力还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现阶段本市土地储备制度先将滩涂及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必须储备的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一些公益项目视实际需要逐步推行储备。期间还是要充分保障土地被征者的合法权益。对已经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地块,由市政府委托的土地储备机构进行拆迁。
对于存量土地的问题,焦扬表示上海基本的态度是将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优先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市重大工程以及配套项目的用地;保证中低价商品房用地的合理供应量,控制房地产项目用地,重在“优化结构、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另外,对历年批准的用地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将进一步摸清存量土地的底数分布和未开发的原因,采取督促开工、调整用地和收回闲置土地等措施进行处理和盘活。六类土地纳入储备范围
滩涂围垦成陆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计划转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国有农用地计划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划拨国有土地计划依法征用后实行出让的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的闲置国有土地市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储备的其他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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