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工人日报讯
笔者23日从郫县检察院获悉,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水六厂原厂长张震宇,10年前因受贿东窗事发,在检察机关抓捕时闻风潜逃,躲了十年最终还是被捉。2004年6月8日,张被郫县法院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
经查,1992年3月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水六厂要进行导漂设施等维修改造,工程由成都市营门口安装工程公司袁某承建。张便指使水六厂原副厂长黎某多次向袁索要回扣共计20余万元,除将部分入小金库外,余下的被张和黎私分。案发后,黎于1993年10月7日被捕,1993年10月9日,正在北海市的张风闻黎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已抓捕的消息后如惊弓之鸟,慌忙从北海出逃,这一逃就是10年。他先后到过湛江、广州、深圳;上海、南京、苏杭二州等地,再后来又到过东北三省并在重庆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流浪一段时间后,张狼狈地回到成都。2003年12月5日,被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张震宇在成都某宾馆用真名住宿时被当地派出所抓获。
张在逃期间,花钱买了许多法律书籍,有空就翻看,想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条款,钻法律的空子,以此妄图逃避法律对自己的惩处。逃亡10年以后,他认为自己所犯罪行的刑期不会超过10年,此时已经过了追诉的时效,于是放松警惕,回到了成都,甚至想找原来的工作单位,要求恢复其公职。检察机关在听到张震宇回家的消息后,马上组织力量将其抓捕。原来,张在10年前逃路时已被检察院立案侦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张震宇有罪在身,自然难逃法网。(张建川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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