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键)市残联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到2005年,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安置率达到85%,到2008年,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安置率达到90%,基本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就业机会,同等拥有就业岗位”的目标。这是记者昨天从第23期《市政府公报》上获悉的。
从事社区个体就业可获补贴扶持
据了解,我市将努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彩票销售、书报亭经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服务等社区就业岗位。《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优惠政策,在核发营业执照、办理有关手续、减免税费和落实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和照顾。对从事社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和安置残疾人从事社区服务性工作的社区公益性组织,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补贴扶持,具体办法由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每个区建立两个以上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
根据《意见》,各级残联可通过政府扶持或吸收社会资源,发展各类庇护工场(农场)、简易手工操作的实体或企业以及各类“就业———培训———生活服务”一体化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与培训基地,力争在2006年,每个区建立两个以上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的基地。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转办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对经民政部门批准,税务部门认定,并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社会福利企业,按国家规定可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规范整治盲人保健按摩行业
为加强盲人保健按摩就业的管理,《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对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进行规范整治,对违规经营、不符合盲人就业安置规定、拖欠工资、违法收扣员工费用以及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经营者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开业资格。同时,要扶持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盲人从事个体经营。
据悉,为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我市将建立残疾人职业与技能训练基地,实行“培训———实习———准就业———输送就业”的职业训练模式,对经训练的残疾人积极推荐输送社会就业。
作者:记者刘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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