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斌峰)我省努力实现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目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近几年得到了长足发展。
主要体现在确保了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从1999年到2003年,全省基本养老金支出271.8亿元,确保了全省97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资金拨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没有再发生新的拖欠,拖欠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现象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
提高了统筹层次,统一了政策规定,规范了制度。在完善省级统筹的过程中,我省明确要求各地不得再出台与全省统一规定不一致的政策措施,并对以前各地自行出台的一些地方性政策进行了认真清理,避免了政策的随意性和不平衡性,明确规定以后各地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统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待遇标准。
增强了基金积累和调剂使用能力,保障作用不断增强。从2001年起,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制度,由省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从1999年到2003年,虽然基金支出从40.7亿元增加到68.6亿元,共支出基金271.8亿元,基金收缴由31.6亿元增加到50.4亿元,共收缴基金200.6亿元,中央财政共补贴基金73.6亿元,基金结余由5.2亿元增加到20.7亿元,为确保发放打下了基础。
真正实现了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我省从2000年5月起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了税务征收,各级地税部门征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各市以前累计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全部上缴到省级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省社会保障局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保险收支的完全分离,从制度上杜绝了挤占、挪用基金等违规现象,也减少了征缴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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