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实录:淳安一顾客在酒店坠楼死亡,怀疑酒店楼梯设计不符规定,索赔近37万元(见都市快报6月8日第3版《酒后踏空丧生家人状告酒楼》)。杭城一些酒店看到报道后,开始重新审视安全问题,来电询问有关法律问题。
在湖滨开酒店的王女士说,因外包设计的楼梯不规范,酒店已忙了一个多月。酒店在邮电路上,今年4月15日开张前,她请装饰材料商来装修。装楼梯时用了钢化玻璃,她觉得玻璃遇水就滑,叫装修商换材料。对方认为透明楼梯漂亮,照原方案安装了玻璃。
玻璃楼梯不安全。酒店开张第二天,一送菜女工在楼梯口一脚踏空,滑下去扭伤了手。两天后,又有一服务员在同一地方两次滑倒,摔伤了腰。
王女士说,虽然摔伤的都是自家人,还好商量,可酒店开在西湖边,每天都有100多位客人上下楼,摔倒一个就麻烦了。她专门安排服务员站在楼梯口,提醒上下楼的客人,遇老年人要搀着上下楼,看到脚特别大的,还要盯着直到安全走完楼梯。
看了都市快报报道后,王拿尺子仔细测量,发现除了打滑外,楼梯还有不少不合规范的地方:玻璃楼梯的踏步宽度,最宽处0.25米,窄的则不到0.17米。踏步的高度也参差不齐,有的0.18米,也有好几级不到0.16米,扶手的高度都是0.7米———而建设部《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
律师说法: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振华律师说,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要求酒店、超市等场所,要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障顾客安全,否则要赔偿。
王女士的楼梯是外包设计的,不符国家标准,工作人员已摔了三次,很明显有严重的设计缺陷。虽然酒店采取了措施,但危险楼梯仍在,如有顾客因此受伤,酒店很可能还是要赔。
装楼梯时,王女士要求更换材料,装修商仍按原方案设计了有缺陷的楼梯———酒店如赔偿受伤顾客,可向装修商追偿。
此外,王女士可要求装修商拆了楼梯重装。按《合同法》有关条款,重装的钱要由装修商承担。为防万一,建议王女士立即拆了重装,费用可向设计楼梯的装修商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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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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