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拿出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莫艳民、通讯员赖红英报道:教学贡献突出的,重奖;不能胜任岗位的,解聘。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上获悉,广东高校今年起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高校教师从此打破“铁饭碗”,逐步从“身份”评审转为岗位聘任。
广东省教育厅昨天向与会的全省各普通高校主管人事的校领导和人事处长拿出了一份《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讨论稿),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政工人员不超两成
据测算,今后几年,广东高校每年需补充教师几千人。针对目前广东高校在扩招背景下,教师队伍严重不足的问题,意见讨论稿提出,要大幅提高教师占教职工的比例。学校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应占学校人员总数的80%以上,其中专任教师应占学校人员总数的60%以上,其他党政工作人员应控制在学校人员总数的20%以内。
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广东高校今年要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学校和教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契约关系,高校可按照聘用合同解聘教职工,教职工也可以按照合同辞聘。
据了解,广东最早推行教师聘任制的高校是华南理工大学,随后是中山大学。
实行高校教师互聘
鼓励高校与高校之间互聘、联聘教师。据透露,教师互聘今年首先会在进驻广州大学城的10所高校中开展,然后逐步推向省内其他城市和全省高校。
鼓励高校教职工在教育系统内进行合理流动,鼓励重点大学的教师流动到一般大学,本科院校的教师流动到高职高专院校,中心城市的教师流动到边远地区。据透露,目前省教育厅正抓紧建立“教师信息网”,届时将定期公布各校需要或富余的教师情况。
试行教育职员制度
高校的管理人员要试行教育职员制度。“高校职员制”强调的是岗位设置、聘任、竞争和合同管理,实行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据透露,中山大学正在申报教育职员制的国家试点。与此同时,五邑大学两年前就试行了“准教育职员制”,初见成效。
岗位移动薪水亦动
高校在岗位聘任制的基础上,实施岗位津贴制度,上岗人员的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的变化和考核结果实行“岗移薪动”。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高薪聘用优秀人才,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重奖。
鼓励高校积极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改革,兑现高校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奖励。(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