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人命救助是一种无国界的救助,这是海上救助的最大特色。”昨天下午,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张捷向记者介绍了海上救助有别于陆上救助的地方。
正因为海上救助不分国界的这一特色,才有《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这样的国际公约产生。这些公约规定,缔约国应保证为拯救处于危险中的生命或财产及为防止对总体环境造成损害而进行的救助作业得以有效、成功的实施。也就是说,无论任何国籍的船舶在海上失事,其失事海域所在国家都有义务实施救助。《公约》还规定,人命救助中获救人无须支付报酬。
“与陆上救人不同的是,海上人命救助难度更大。”张捷告诉记者,茫茫大海中,人一旦落水,就很难被发现。“海上救助最困难的就是搜寻难,因为人身体的一大半都被海水淹没了,不易发现目标。因此,海上救助更加专业化,如果没有专业的搜救飞机,搜救能力将会很低。”记者昨天在2004年南海联合搜救演习现场也看到,尽管摹拟落水人员都穿上显眼的桔黄色救生衣,可距离稍远就无法看见,如果落水人员不放用于救生的烟雾弹,无论是从空中还是从海上,都很难发现救助目标。
“其次,海上生存时间短,给救助也带来一定难度。”张捷说,与陆上不同的是,海上不能提供给落水人员适宜的生存条件,没有食物,没有淡水,也没有任何随手可取的自救物品。落海之后,除了被动地等待救援,自救机会很少。尤其是当海水温度较低的情况下,落水的人往往在淹死之前就被冻死了。“‘大舜’号海难事件中,绝大多数人都是由于水温过低,在救援船只到达前被冻死了。”
人类长期在陆地上生活,习惯了在陆地上行动,所以在海上搜救的行动就不如在陆上快捷易行。“无论是空中搜救,还是海上搜救,都需要借助一定的外在条件,比如救生筏、救生艇、救生绳索等把人从海里捞上来,不能像陆地上那样,施救者与被救者直接接触。”张捷告诉记者,有时候,面对恶劣的海况,即使找到遇险者,也无法接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遇险者被大海无情地吞没。(本报三亚6月24日电)(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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