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谢惠仁
本报日前刊发的《保姆:雇主年支30最高理赔10万》消息后,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至少有50多个咨询电话打进报社,询问“投保对象有没有限制”等涉及家政服务人员综合保险的相关问题。记者日前从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了解到,在7月1日即将实施的家政服务人员综合保险中,有3种情况不属于此次投保对象。
这3种情况是:雇主为直系亲属投保、非家政服务全日制工以及16周岁以下或70周岁以上人员。
雇主如需为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只要在保单上填写家政服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址,保单就有效。一旦家政服务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经保险公司核实,可以进行理赔。如发生雇主骗保、骗赔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予以理赔。
如果一个家政服务人员同时受雇于多个家庭,则这名家政服务人员完全可以拥有多个家庭为其购买的保单。在这种情况下,家政服务人员在哪个家庭发生意外伤害,哪个家庭就应承担责任,并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家政服务人员综合保险的保险期为一年,如雇主在一年之内需换家政服务员,则不需要重新购买保险,只要拨打12333电话,办理变更手续,确认变更后保单继续有效。
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不少家政服务公司表示,愿意直接为公司内的家政服务人员直接投保,但由于此次推出的家政服务人员综合保险投保对象只能是雇主,即用人家庭,因此家政公司不能参加投保。
据估计,目前,上海有大大小小的家政服务介绍所,包括非法介绍所超过1000家,家政服务公司约200多家。上海市场约有30万之众的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此次推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虽然是非强制性的商业保险,但带有公益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双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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