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企改革经历了两个重要的历史阶段,一是“打破大锅饭”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现在正在各地如火如荼甚至已经进入尾声的国企改制阶段。国企改制的目的是为了明晰产权。按照制度经济学理论,企业有没有效率,企业资产能不能保值增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产权是否明晰。
方向和目的都没有错,可是手段呢?国企改制的一个最大悖论是:改制的目的是为了使产权明晰化,然而在改制过程中,却屡屡出现“所有者缺席”的状况!于是乎,改制就变成了无人监管的“瓜分大饭锅运动”———“改革者”们自己操刀,把国有企业这块计划经济最后的一块肥肉分而食之。首先受损的,同样是工人的利益。不论是各地的“管理层持大股”还是眼前河南镇平县国企改革的“调虎离山”计,都是如此。据新华纵横的最新报道,河南镇平县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许多政府机关和国企管理层里应外合,向国企发放高利贷(也不知道钱从哪里来)把企业套牢,然后又通过非正常手段,把一个个企业破产变卖,最后把国企的土地也都一一变成了机关单位职工的私人财产,在上面盖起了总数达500栋以上的私人豪华别墅,从而冠冕堂皇明目张胆地完成了对国有资产的最后一次掠夺和私吞。而国有企业的原有工人,却连破败的居所都无从保障,因为其破屋底下的土地已经属于别人!
这是国企改制中“所有者缺席”的一个必然结果。国企管理层俨然以所有者的身份,自己把国有企业“卖”给自己,岂有不监守自盗之理?
这样做,使国企改制变成了瓜分大饭锅,巨额国资流失,员工权益受损,几乎是一种宿命式的结局。根本的问题,不在于国企是否需要明晰产权,而在于改制过程中谁来代表国企行使所有权。“所有者缺席”的问题解决得好,无论谁买都能保证国有资产完璧归赵;解决得不好,谁来买都可以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鲸吞国有资产!显然,国企管理层和任期有限的一届政府都不能直接代表国家和地方行使所有权。
那么,由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所有权行不行?也不行。因为他们和管理层一样,只是广义上的经营者,而不是真正的所有者。最好的办法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所有权。可是,由于当前人大代表的专职化和专业化程度都不够,显然担当不了这个职责。退而求其次的办法,就是各地的国资局(国资委)行使所有权,并同步接受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监督。同时,改制的所有程序必须开放,所有的过程必须透明,全程接受民众和媒体监督。
童大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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