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姐毕业于旅游专业,去年初,她准备参加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按照旅游部门的规定,江小姐报名时还另外缴纳了300元培训费,收费的老师告诉她,她必须参加旅游部门组织的为期9天的考前培训。江立即咨询“是否可以不缴费”,工作人员的回答是“不行”。为了参加考试,她也只好硬着头皮交了钱。培训期间,由于江小姐工作时间特别忙,她实际上并没有参加培训,300元钱不过就领取了几本资料而已。
江有些纳闷:报名参加资格考试为什么必须得参加旅游部门组织的统一培训,还要统一领取资料?如果让考生自己购买资料则可以节省不少钱。像江小姐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省高院一法官称,以前很多部门的资格考试都强制性要求考生参加统一培训并购买指定教材。不得再搞“强令培训”
不过,这样的情况不会再发生了。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明确对资格考试时“强令培训”和“指定购买教材”这两种行为说“不”,规定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其他助考资料。
省高院法官介绍,《行政许可法》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行业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不得组织强制性资格考试培训和不得指定购买教材或其他助考资料。本报记者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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