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偶然从网上看到一首用flash软件制作的mtv作品:《马加爵之歌》。看题目就令人一惊!其作品采用了流行歌曲《痴心绝对》的旋律,篡改了歌词。如果单纯从技术手法和艺术水准来看,这首《马加爵之歌》堪称佳作。不过这件被许多家网站强烈推荐并介绍为“网友根据当前热门事件改编,观后令人捧腹”的“搞笑作品”,笔者实在是笑不起来。反而如鲠在喉,如铅坠心。有人言其“搞笑”,而令笔者哭笑不得的,当然都是缘于其中歌词。为让读者朋友验证、评判,以免笔者有“小题大做”之嫌,不妨也做一回文抄公,将歌词摘录如下:
想用一把刀把自己灭掉,
好让你们停止疯狂行为,
到处贴我照片,
我经过的地方,
都会被狂热警民所包围,
一时冲动杀了几个哥们,
二十万通缉我真是狼狈,
你知道不能见人的滋味,
是你永远不曾过的体会,
这些天我悲惨经历你永远不了解,
从昆明到宁波辗转又到上海,
你们一路设卡 堵截围追!
我在乱坟岗上狂流我的泪,
明知道让你们把我遗忘掉不可能会,
男女老少为了二十万都睁大了眼,
直到有一天你会发现,
其实我没有照片上那么难看。
……
兴许读者也不禁莞尔。“马加爵事件”过去这么久了,其影响之巨,社会反响之强烈,已无须笔者饶舌。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带给人们太多太多的反思,稍一提起就倍感沉重的话题,居然有人拿来调侃拿来搞笑!这些社会“贤达”之士真是闲适得可以!这令人陡然想起鲁迅先生的话来,“中国并无幽默,要有,也只有将‘屠夫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一类的东西。”是啊,这样一个举世震惊的人间悲剧,包括马加爵本人,涉及到多少可怜可悲可叹之人!从前我们常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难道这可怜可恨之人还必有可笑之处?这笑声之中漠视了生命的价值,歪曲着人生的意义,充斥着对社会痼疾的麻木不仁。也许这恰恰是当今社会的可悲之处。
退一百步想,如果这样一首太不合时宜的作品只是作者遣兴之作用于自我欣赏或只在小范围内传播也就罢了,但现在它居然成了网络上的“娱乐焦点”(单单用百度搜索“马加爵之歌”5字,就可获得网页约12,200篇),足以说明其已经流行开来并传唱开来,人们津津乐道之余,可曾想过其负面影响能有多大?
调侃,说好听点是“幽默”,说重了就是取笑人,嘲讽人,拿人开涮。如今仿佛步入了调侃年代,调侃之风甚嚣尘上。只要祭起幽默的大旗,什么都可以拿来调侃。晚会小品《卖拐》《卖车》调侃“实在人”,影视作品在调侃皇帝、文人骚客等古人(如《唐伯虎点秋香》《河东狮吼》等),《大话西游》《大话三国》调侃名著及神话人物历史人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并且,如果人家把你“调侃”了还则罢了,倘或没把你“调侃”成功,还得怪你“没有幽默感”“不识闹”。
愚以为,某些文艺作品里注入些许搞笑成分未尝不可。但戏说红色经典调侃革命志士、给雷锋申请某项吉尼司世界记录调侃雷锋精神,动不动拿农民来“说事”调侃农民、以诸如“911事件”“马加爵事件”这样的题材来搞笑调侃人间惨剧,则应该当头棒喝,予以驳斥和抨击!
我们一直在宣扬并追求“言论自由”,难道这就是某些人追求并实践着的“言论自由”?笔者不才,认为这绝非真正的“言论自由”,这不过是某些玩世不恭者,口无遮拦,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制作的太过出格和离谱的“精致的下流”罢了。(稿源:红网)(作者:王国兴)(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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