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借升迁之机,连自己以往乘坐的公务用车也一同带到了新单位。如此恶习,在一些地方都已成了惯例。之所以发生领导带“坐骑”一块升迁的怪现象,主要是其想保证自己到新岗位后,依然能用上同样规格的好车。其实,若认真追究起来,此行为分明应与挪用公款一样进行论处的。
从经济属性上看,尽管升迁领导所带“坐骑”为公共财物,而且其所带车辆到新单位后同样为公务用车,但是按照现行财经制度的规定,作为升迁后的领导,不管其职位再高,权力再大,也都无权再动用和支配原单位的财物。这是因为,每个单位的财务都是独立进行核算的,而且财务管理权限也是相对对立的,所以不管那些升迁后的领导职位再高,哪怕是原单位已随着其职位升迁成了其“下属单位”,他依然无权继续支配原单位的任何财物。故而私自带原有“坐骑”到新单位赴任的行为,就是实质性的“挪用”行为和违纪行为,也理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
再者,升迁领导带“坐骑”到新单位赴任,还容易造成固定资产实际拥有与管理监督的脱节,甚至形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为升任后的领导将其“坐骑”带至新单位,但该“坐骑”的所有权仍归原单位所有,而且仍然在原单位的固定资产帐上进行核算和管理,这样势必形成帐务与实物相脱节,使作为公共财物的“坐骑”反而置身在了无人监管的真空地带。而如此“帐外资产”,由于实质上已摆脱了财务管理和财经法规的监督,也最容易发生毁损、变卖甚至是贪污等犯罪现象,故而不可等闲视之。
当然,那些升迁的领导之所以能理直气壮地带走自己的“坐骑”,也不乏自认为能站得住脚的理由,比如该“坐骑”是升迁者在任内“筹资”购买,再比如其升迁后仍可管原单位或地区,甚至权力更大了……所有这些理由,实际上都难以成立。因为不管该车是谁筹资购买,其公有的性质恐怕谁也无法改变,而不管升迁后的领导权力再大,恐怕也大不过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故而对领导带车升迁的恶习,绝不能一味地姑息和迁就,而应该作为一种腐败行为及时地进行查处和纠正。(稿源:红网)(作者:周士君)(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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