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为
6月24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公布了一份长达22页、令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报告。眼下舆情关注的热点是“审计风暴”过后的“下文”:是不是又会“雷声大雨点小”,司法机构会如何跟进,问责制在更高层面上会否还有突破等等。这些无疑是关键的和重要的。笔者以为,一份审计报告很难完全承载解决诸多问题之重的!建立和完善事先、事中、事后的保障、监督、防范机制,似乎才是彻底杜绝那些“触目惊心”案件发生的治根之策。
细心的读者一定注意到了,有关报道称,一年前的6月25日,一批违规大案在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曝光,一场严查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继去年之后,在今年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李金华再次提交了一份让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
也许读者要问,那么明年、后年的某月某日,审计署会不会再作出让人继续“触目惊心”的审计报告呢?这种担心似乎不是没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目前审计署的审计,大多属于事后审查,尽管意义重大,然而“事已如此”,效能“相对后滞”。因此有人建议,我们执行的是年度审计,审计能否改一年为半年,每年公布两次审计结果。同时也希望审计“关口”前移,重大项目较早介入。总之,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与老百姓的知情权,提高监督之时效之功效。
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从制度层面上来看,最重要的恐怕还是要建立起科学的保障、监督、防范机制,从而真正把财政纳入法治、民主的框架之中。
有了科学完善的制度正常运转作保证,人们也许就不会希望每年靠一场“审计风暴”来解决诸多问题了。诚能如是,全国的让人“触目惊心”的违规资金及违规案件就会大为减少,以后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清单”将会大幅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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