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段 扬
本报讯记者昨日接到北海药商林先生的投诉,称南宁某医药公司托运给他的价值万元的货物在北海汽车总站遭人蹊跷冒领,他找汽车总站索赔,却遭到拒绝。
万元货物遭人冒领
数日前,林先生与北海的客户签订了一份售药合同,向南宁的药品供货商订购了1200支治疗脑梗塞的针剂“血塞通”,总价值1.08万元。南宁的供货商将这批药品装进一个约1米见方的大纸箱里,于6月23日晚10许送到南宁埌东车站托运,因该车站当晚已无到北海的班车,这箱药品6月24日清晨7时才从埌东车站发出,9时50分到达北海汽车总站。林先生24日上午9时55分持身份证到北海汽车总站客运公司行包房取领这箱药品时,被行包房的工作人员告知,5分钟前已有两个青年男子领走了这箱药品。
林先生惊诧不已,南宁供货商托运给自己的药品,怎会被他人领走呢?行包房的工作人员告诉林先生,来领药品的两个青年男子不但持有与林先生姓名相同的身份证,而且准确地说出了写在药箱上的林先生的手机号码,还从一堆货物中一下子就认出了药箱,他们以为此人肯定是货主无疑,便未核对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和持身份证者面孔相同,让其领走了药箱。林先生查看了行包房领取货物登记簿,冒领货物者填写的姓名与他的一字不差,身份证号码却完全不同。林先生明白,有人使用假身份证冒领了他的药品。
货主索赔遭到拒绝
林先生认为,从南宁托运给自己的货物被别人冒领,是北海汽车总站客运公司行包房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所致,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而该客运公司一位负责人却认为,林先生的货物仅办理了普通货物托运手续,未办理保价货物托运手续,承运方只能按照有关规定,每公斤赔偿10元钱。被冒领的纸箱重约15公斤,也就是说承运方最多赔偿150元。林先生不愿接受这种赔偿方案,于是分别向北海警方和南宁警方报了警。北海警方已派出警员到北海汽车总站客运公司调查此案,目前尚未查出冒领货物者。
昨日下午3时40分许,记者陪同林先生来到北海汽车总站客运公司就此展开调查,货物托运部门值班负责人称,此事是另外一位负责人处理的,但这位负责人要周一才上班,要林先生周一来听回音。随后,记者又陪同林先生来到北海汽车总站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诉记者,从目前掌握的案情分析,这是一起冒领他人托运货物诈骗案,犯罪分子显然是在南宁埌东车站了解到林先生托运货物的详细情况,连夜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然后赶在林先生到达汽车总站客运公司行包房之前5分钟冒领了林先生的货物。
诈骗团伙早有预谋
林先生突然想起,6月24日他到北海汽车总站领取药品前15分钟,曾接到南宁打来的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供货商的业务人员,问他在北海汽车总站领到药品没有,他如实告知还未到达车站。事后林先生打电话给供货商,供货商称其业务人员并未给林先生打过这个电话。经查对,从南宁打给林先生的电话,是一台公用电话。值班民警分析说,很显然,这是一起有预谋并团伙作案的诈骗案,诈骗团伙先派出两名成员,持假身份证来到北海,等候在北海汽车总站客运公司行包房,团伙中的另一成员在货物到达北海前10分钟,从南宁打电话给林先生,是了解他到没到北海汽车总站,以免冒领货物的同伙被林先生撞上露馅。
值班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将深入调查此案,尽快打掉这一犯罪团伙,防止其他货主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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