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余恨
关于公车腐败的新闻一直此起彼伏,所以才有公车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此前曾有新闻报道说,韩国汉城只有四辆“公车”,有论者用了“惊闻”一词:对于习惯了官车呼啸的国人来说,听到这样的新闻能不“吃惊”吗!国情不同,不好简单类比,但是,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来说,官车多到“触目惊心”地步的时候,就不能不考虑行政成本和官风政风了。实际上,国家有关部门对这一现象也十分挠头,各地试点的公车改革受到鼓励当为侧证。不过,如果不分析一下公车何以泛滥到令国人难以忍受的地步,如何解决公车这个问题恐怕还很难有正解。
有这样一个有趣的数据值得回味:从2003年7月21日起,山西省开展了清理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工作。全省共清理纠正各类违规小汽车7453辆,全省共立案查处涉车案件137起,党纪政纪处分26人。也就是说,最后只有26人扛起了7453辆违规超标配备和使用公车的责任,并且还是党纪政纪范围之内。这种结果,可能就是所谓法不责众的最鲜明最直接的注解吧,而在这种“举得高,拍得响,既不疼也不痒”的“查处风格”之下,如何能够扼制公车腐败,则是难以想象的。
违规超标配备和使用,然后拍卖作价。待风声过后,再违规超标,再拍卖作价,在26比7453这样的不对等的责任承担机制之下,这种恶性循环是可以预料的。有多少资产在这样的循环之中被消耗,有多少行政成本被无端提高,这是可以计算出来的,而党风政风在这样的循环中受到什么样的损失,则就难以准确考量了。
要说某些领导干部的屁股有多大有多金贵,从山西省刚出炉的整治官车的新规中还可以“逆流而上”反观出来:“领导干部一人使用两辆或两辆以上小汽车的,要将多占的小汽车立即退出。工作调动的干部,在调离两个月内将所使用的公务车交回原工作单位”。规定是针对现象而设的,这样的现象,岂不是荒唐吗?更可怕的是,已经习惯于“公私一家”“物我两忘”的“公仆”来说,是不会产生一丝一毫荒唐的感觉的,倒是我们对此觉得荒唐,他可能会斥之为“莫名惊诧”呢。
超标公车消费暴涨的深层思考公车私用与法治精神建议治罪“公车超标消费”专家:财政法制化不推进公车消费难问责5个月购豪华车花掉1.26亿云南超标公车消费暴涨“腐败公车”缘何屡刹不绝“公车”怎样变“私车”(责任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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