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我市拉开了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目前正加紧推进,涉及8个方面、40项内容,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中心,完善和创新政府决策、运行和监督体系,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
我市探索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与改革开放同步,有些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如大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项目从1400余项减少到现在的228项,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大城市之一;较早推行“一条龙”服务,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首批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较早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然而,仅以单项改革已满足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武汉市要在21世纪头20年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在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的基础上,走一条以行政体制创新推动经济发展之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从总体上进一步深化。
4月底,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此次改革瞄准“全国前列”,所列40条举措体现了创新,其中,提出新制度、新办法20多项,如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实施公务员“阳光工程”、重大情况随时公布等等。整个改革突出了从传统行政理念向现代行政理念、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人治行政向法治行政、封闭行政向透明行政、低效行政向高效行政、权力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六大价值取向”。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定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政府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及中介机构脱钩方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完善村民自治和社区自治方案,规范和发展社会中介机构,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等,以彻底解决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痼疾,同时强化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让政府职能真正“归位”。
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我市要求今年内13个区和两个开发区都要建立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规定各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凡进入中心受理的项目,由一个责任部门牵头联合办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使企业和群众只须“进一个门、找一次人”就能办完所有的事。目前,已有11个区和1个开发区初步建起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日前通过实施意见,规范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运作。
现代政府必须是“透明”的政府。我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时下,公示制、听证会已成为有关政府部门行政的必经程序。市政府新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把政务公开上升为法定要求,规定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文件,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必须保密的以外,都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务网站和新闻媒体予以公开。城市规划、疫情灾情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应及时在政务网站上公开。各级政府部门都要将本部门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等在各自网站上和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开。这些措施,不仅满足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还将把政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记者王勇 实习生柏相 通讯员詹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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