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7日《长沙晚报》报道,湘潭市中山路上一家新开张的娱乐中心,其大门左侧赫然摆着一尊侵华日军投降下跪的塑像。一个身着当年侵华日军军装的日本兵,低着脑袋,面朝门口,两手高举写有“本娱乐中心不欢迎不良日本人入内”字样的牌子。整个塑像为塑钢材质,喷洒金色铜漆,高度为1.5米。
日本的侵略给中国人民留下了深深的伤害,而不时有人否定侵华日军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为罪恶的侵略史翻案。用这样歧视性规定,似乎能督促日本人进行深刻反省,不仅具有警示意义,更抒发了我们的爱国情怀。但问题是,这招牌是给日本人看的吗?
中文与日文,虽然有着一定的渊源和瓜葛,但无论是字形,还是读音、语意都有较大的区别,对于多数不懂中文的日本人来说,他可能并不明白你要表达的意思,因而也就不会有什么感觉和收获。如果真的是给日本人看的,何不用日文书写呢?事实上,这并非主要为外国人服务的涉外场所,能光顾的日本人肯定很少,多数还是中国人。此举与其说是提醒外国人,还不如说是以这种特殊的方式,争夺国人眼球来得实在。
而且,打出的是“不欢迎不良日本人入内”招牌,既爱憎分明又语意中肯留有余地。可问题是,在日本客人中,就是你有火眼金睛,又凭什么来断定谁是不良的日本人?以前深圳有家饭店别出心裁,推出“日本人不准入内”,让日本人“可望而不可及”。而这个“免入牌”,给出了无从衡量的“例外”条件,使得“日本人莫入”成为虚晃一枪,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我们当然要勿忘国耻,但不能将个人感情公共化,经济行为与政治活动分属两个不同领域,这种不尊重人格不顾他人感受的做法,不仅是庸俗狭隘的民族主义,更让人觉得,这不过是高扬“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大旗,迎合某些人的心理,为招揽生意增加卖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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