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报道,由于一个引进苗木项目的失误,最近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政府的财政运转陷入困境,背上近4000万元沉重包袱。
账户被法院冻结,该镇的公共事务处理势必会大受影响,甚至还会引发连串的负面效应。这种局面的危害性不言而喻。笔者认为,形成该局面的真正原因是对政府职能存在认识误区。这种让人尴尬的局面,对政府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现象再次发出警告。
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经济“神话”时有所闻,于是,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试水”搞经营屡见不鲜。琉璃河镇就是这样。对该项目,琉璃河镇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个项目前期有丰富的利润,但没有考虑到后期苗木的销路问题,结果导致镇政府经营性失败。”于是只好“咬碎牙自己吞,自作自受”。这个教训足够深刻。
其实,从政府的应有职能分析,政府从事经营性活动,无论赢利与否,都是角色认知的误区,是职能的错位。首先,任何经营性活动都是有风险的,而政府从事经营性活动,其资金来源一定是公共财政,政府不应该让公共财政如此履险。其次,反过来说,就算某一项目包赚不赔,公共财政不必“履险”,政府也是不应该亲自“下场”做“运动员”去市场中逐利的。因为政府挟公权力之威“下场”,有可能会破坏规则,让其他市场主体产生不公之感,不利于市场经济环境的良性发展。
政府可以帮民致富,但不可逼民致富,更不可与民“争富”。和其他经营形式相比,种植树苗的周期很长,无法预知的因素很多,所以风险系数更大一些。作为镇政府,可以帮助农民分析这种风险、规避这种风险,但不应该最终把风险弄到自己的头上。
镇政府所吃的苦头所缴的“学费”,最终肯定要全镇人民一起承担或“消化”。形成这种后果,定将严重损毁政府公权力的威信。这个很坏的例证再次提醒我们:政府不应该“亲自”逐利于市场,政府公权力绝不可做“商业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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