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讯6月24日,一位初中一年级学生的家长向记者反映,这两天儿子非吵着要参加一个叫“爱的诗篇”的剧组。剧组工作人员向他许诺,只要交3600元,就可以被选进电视系列剧里当演员,还有在中央电视台露脸的机会。“都是谁拍片谁出费用,哪有让演员付制作费用的道理?”这位家长怀疑之余有些苦恼:因为,“圆一个演员的梦想,甚至还可以在中央电视台上露脸”的机会对孩子的诱惑很大,成天吵着要去,让她很是为难。
当日,记者来到了这个剧组的所在地。剧组设在一个叫“沈阳市广播影视学校”的楼里。大门口,一个“百集少儿道德教育电视系列剧‘爱的诗篇’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宣传条幅”醒目地挂在那里。在三楼的接待室里,几位“剧组工作人员”正在接待一些咨询的家长。记者佯装亲戚的孩子也想报名,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现在来报名的孩子已经有好几百了,他们将从中选出60人,按年龄和性别组成两个班。7月中旬开班,先是培训10天左右,然后花两天时间拍出两集(在沈阳也就拍两集)。分配给每个班各一集,每集长度在30分钟。他讲,每个孩子都能在剧集中有台词和镜头。“参加这个剧组需要交费用吗?”“当然要交。一是600元的培训费;二是3000元的制作拍摄费用。”“都是制作方拿钱拍摄到电视台播,怎么反过来还要演员拿费用?”面对记者的疑问,在场的该剧张姓总导演解释,因为这是公益片,注定不会赚钱。加上这些小孩没有经验需要培训,所以我们不能付什么劳务费,还要收取培训和拍摄的费用。
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剧组说要选人,但一位家长报名交钱时并没有领孩子来,剧组还是痛快地将钱收下。
记者在其提供的“招小演员协议书”上看到,该剧组的拍摄方是上海新蕾影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威灵文化艺术传播公司及中国福建电影制片厂。并与沈阳市广播影视学校联合办班培训招收小演员。协议规定:甲方做到电视剧成片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一年后在电视台播出。乙方因故(生病或意外)等不能参加拍摄的,不得要求甲方退款,但可以换人或推迟补拍(补拍期间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负)。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协议里,如果电视系列剧不能在电视台播出,甲方所承担的责任并没有明确说明。
该工作人员介绍,该系列剧成片后将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播出。当日,记者与中央电视台取得联系。负责少儿频道节目播出与制作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少儿频道的节目一般都是台里自己制作播出,少数节目是与外单位联合制作,但都有合作协议,且根本不允许向小演员收取费用。他表示没有听说过“爱的诗篇”这样一个道德教育系列剧,该少儿频道一年内的播出内容已经计划好,播出这样一个电视系列剧不太可能。
记者又给福建电影制片厂打去电话,该厂一位人士讲,以前他们确实与上海一家公司合作拍过“爱的诗篇”系列剧,后来因为向小演员收费用,在一些地方影响很不好,就终止了与他们的合作。他还讲,“爱的诗篇”这样的系列剧不可能上中央台播出。(崔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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