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李薇薇)中国将于7月1日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关专家指出,这是对中国传统行政审批制度进行的彻底改革,体现了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和市场价值的全面回归,标志着行政审批制度这个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一个堡垒已遭攻破。
“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逐步放松规制的过程,这就决定了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之一,在于推行‘亲市场化’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教授指出。
行政许可法围绕着有效解决过多、过滥的行政许可严重制约着社会转型这个问题,从立法宗旨到制度安排、从基本原则的确立到行为模式的设定、从实体到程序,在不同层面、以不同方式演绎放松规制、规范许可、兼顾公益与私益、保障公平竞争、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这一共同主题。
有专家指出,行政许可法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是改变了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传统逻辑,明确地将政府职能的定位逻辑从“先政府、后社会、再市场”,扭转为“先市场、后社会、再政府”。
而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朝着精简、统一、效能的方向发展。中国将严格限定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大幅度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大量削减政府的行政审批职能,从而推动行政机构与行政人员的大量精简。同时,将减少审批部门,限制多头审批,并大幅度缩短行政审批期限。
行政许可法作为中国法律第一次对行政行为运行过程各个主要环节的具体时限加以系统和严格规定,必将对推动其他法律、法规重视行政行为的时限制度产生积极影响。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看来,行政许可法明确将行政许可的设定限制在有限和必要的范围之内;拓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许可的渠道;规定行政许可的多种申请方式;取消行政许可收费;确定信赖保护的原则等各种程序和措施,都在不断完善着建设法治政府所需要的种种要件。“从行政执法过程看,这部法律的实施将会推动执法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监管和事后责任追究转变。”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当行政许可法通过严格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大范围撤除、大幅度降低了个人和组织从事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的门槛,当行政审批不再成为行政管理模式的重心时,就必然要求推动这个重心逐渐地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的过程监管与事后的责任追究上来,以形成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模式。袁曙宏说:“从行政执法主体看,这部法律的实施将会推动行政执法主体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将会在未来的公共管理实践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还权于社会,或者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形式,将一部分公共行政管理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或中介组织。”随着日益增多、日渐成熟、日趋规范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普遍兴起,它们将会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进行行业自治,以大规模取代政府的微观管理,从而推动行政执法主体的多元化。
姜明安教授指出,为了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目前中国立法机关需要推动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加强立法解释,并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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