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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报道:“6-3”矿难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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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28日11:02 来源:燕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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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李仁堂杨守勇)记者25日从河北省邯郸县鸿达煤矿“6·3”特大瓦斯燃烧事故调查组了解到,事故原因及隐瞒真相已基本查清。调查证实,事故为责任事故,矿主马登峰等人有组织有计划地策划实施了隐瞒事件,9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经反复调查,未发现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原调查组成员和邯郸市煤炭工业局矿山救护队参与了瞒报事件。
据介绍,这起瓦斯燃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这个矿南四平巷作业区内无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采用干式变压器供电煤电钻的负荷电缆“鸡爪子”接线处裸露的芯线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燃烧。间接原因为矿井通风管理混乱等,同时县、乡有关部门对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管理等不到位,验收不认真,该矿长期越界开采等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发现。
6月3日上午8时许,鸿达煤矿井下突然发生瓦斯燃烧事故,事发后该矿未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矿山救护队,副矿长马重生带人下井抢救,先后发现11具遗体,将遗体用风筒布包起来藏到北二平巷下山处的采空区内,瞒过了下井抢险的邯郸市煤炭工业局矿山救护队。矿长马登峰在家中接到汇报电话后,来到矿上,与赶到矿上的停驷头村委会主任马希科、副矿长马学林、张玉良就是否向上级汇报此次事故进行密谋,四人一致认为“能不报就不报,事故这么大报上去煤矿就保不住了”。马登峰指使马希科、马学林、张玉良和马重生“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并于当日15时许称病住进了邯郸市中医院。6月3日夜零时许,张玉良和马学林等人安排将11具遗体升井运往外地存放,给在矿工人开支后,6月4日凌晨4时许,该矿包了三辆客车,将矿工连夜送回原籍。后又陆续将5具遗体运送到永年县火葬厂,5具遗体送到任县火葬厂,1具遗体运到邯郸县一火葬厂,分别火化。
事故隐瞒后,马登峰指使马希科筹集120万元资金交给包工头余加诚,余加诚通知死亡矿工的家属,在武安市的武安宾馆分别给死亡矿工家属支付了7.5万至14.4万元不等的抚恤金,并另给家属发路费、买车票,安排其携带死者骨灰返乡。
调查组还初步认定了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对隐瞒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已将9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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