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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位来厦打工青年,为了谋取一份工作,用自己的身份证替别人注册企业,幸亏被工商部门及时发现,才避免了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昨日,思明工商分局注册大厅来了一位20多岁的青年,说是要咨询用自己的身份证为他人申办企业有没有什么不妥。工作人员一听,觉得有些蹊跷。经调查得知:本月初,这位来自贵州的银先生,在蔡塘村找工作时遇到一个正在复印招工广告的小黄。他随即向刚认识的小黄打听招什么工,当得知要招销售建筑材料的工人时,银先生想应聘,便留下了电话号码。次日,小黄打电话叫银先生准备好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说要用。接下来几天,小黄又要银先生陪他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并以自己身份证忘带为由,说服银先生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某贸易公司。因手续齐全,思明工商分局依法受理了他们的公司注册申请。可是,在领证的前一日,银先生打电话找小黄商谈上班事宜时,接电话的却变成了别人,而且明明是泉州的手机号码,对方却说是在武汉。银先生顿时感觉可能受骗。
工商部门指出,替别人注册公司既是一种欺诈行为,到时一要承担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法律责任;二是如他人利用所注册企业买空卖空,欠下巨款或做违法生意,所有后果都必须由其承担。银先生听后吓出一身冷汗,连连感谢工商人员的及时提醒。工商人员也当即撤销了这一违规注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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