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记者就审计署公布审计“清单”一事致电相关部委时,有关人士称,他们目前“还没看到有关报道”,具体情况也“不知晓”,“不便说”。
相关部委表现出如此谨慎的态度实在让人费解。作为代表公众的新闻记者,他们这种急切地想知道事件进展的心理应该予以理解和善待,这本是公众知情权的一种体现。
首先,对记者急切心理的尊重,就是对公众急切心理的尊重。审计署的“清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相关部委称“还没有看到有关报道”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而这种“讳莫如深”对待记者的态度,只会让记者和公众产生一些不好的联想:“清单”所涉及到的各部门是否是在刻意地回避问题?是在怀疑“清单”的真实性,还是出于其他原因对“清单”所列问题不屑一顾?不管是出于哪一种可能,有关部门的这种讳莫如深的态度,都将在公众当中产生不好的影响。
其次,公众的急切心理是善意的,是公众索要知情权的一种方式,而知情权属于纳税人的基本权益,理应得到尊重。不管公众做出怎样的猜测,其出发点都是为着早日看到问题水落石出,都在等着早日将违法、违规者绳之以法。这一心理,充满了善意,也是公众进行知情权表达的一种方式。而知情权是纳税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公众有权利对重大社会公共事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置疑,并有权利要求相关部门作出回应。
反过来讲,如果不能及时回应公众的这种急切心理,将会造成与公众之间的沟通障碍,从而最终伤害政府形象。当置疑存在,或者问题出现时,相关部门有必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不管是积极的、反对的,都应传递出一种信息,至少应该表明一种态度。这种态度,正是公众在问题出现或者置疑发出时,最希望看到和听到的。如果这一态度信息不能够被及时地传递到公众那里,大道不畅则小道盛行,就必然会为垃圾信息、小道消息传播提供空间,从而在与公众的沟通中造成信息障碍,导致公众的不信任感增强,最终损害政府形象。
具体到审计署的审计“清单”问题,应当说,审计“清单”所列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并且,每个问题都应是有“头”有“主”的。在这种情况下,存在问题的相关部门应该首先对此作出回应。如果到了此时还不能正确地面对问题,那么只会将自己部门置于一种被动地位。其次,纪检、检察部门应该站出来表明态度。因为,审计“清单”所列出的每一项,都有可能涉及到渎职、违法犯罪、腐败等问题,相关的责任审查部门有必要表明立场或态度。同时,还要从快对问题所涉及到的人员进行查处,及时将查处情况向公众通报。
最后,善待公众急切心理,保障公众知情权已有先例。近年来,在一些重大事故发生时,一些部门都能够做到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体现了对公众急切心理的一种尊重,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一种满足。尽管审计“清单”上所列出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查清,但表明态度是必要的。在这样的重大问题出现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众的急切心理,至少应该首先在态度上给公众一个交代。(稿源:红网)(作者:刘利军)(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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