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8日《新京报》报道,为切实解决北京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解决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已支付工程款而仍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将被清出北京市建筑市场。
其实,早在今年春节前,为了遏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北京市建委就推出了将恶意欠薪的建筑企业逐出北京的举措。
然而,只要我们稍加留心,就会发现先前的“逐出北京”并不怎么“管用”。因为,除了宣布这个举措的当日,将湖北一家建筑公司清出北京建筑市场外,后来再也没听说有哪个企业被“逐”。是不是后来京城就没有企业恶意欠薪呢?回答是否定的。如:一民工因多次进京讨薪未果,无端坠楼身亡;一建筑工人因未拿到工资,爬上50多米高的高压线塔以死相逼;一个民工在向老板讨工资时,被撞倒在车下,并被拖行20余米……这些事例还都是发生在北京。
笔者并非要否定北京市在“清欠”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只是提醒有关部门,说了“硬话”要算数。对于那些恶意欠薪且执迷不悟的企业,为何不像对待湖北的那家建筑工程公司一样,将其“逐出北京”呢?!如果不兑现自己的“硬话”,说多少次也等于“白说”。(稿源:红网)(作者:蔡红东)(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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