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将会给市民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就此问题,泉州市法制办主任林庆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了三个方面。
部门权力规范了
《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实行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能将行政许可权下放给下属事业单位。《行政许可法》规定,原则上只能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这类机关包括建设局、工商局、海关等等。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授权只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即事业单位)行使行政许可权,这一类机关包括地震局、气象局、防疫站等等。
以前有一些单位人手不足,经常将审批权下放给下属的事业单位执行,比如监察支队是建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按法律规定,建设局具有发放建筑许可证的权力,但不能授权给监察支队发放建筑许可证。又如即将修改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原来规定骨灰要迁移时,必须由民政局开证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同意后方能迁走,但殡葬管理部门是属于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它没有行政许可权。也就是说,殡葬管理部门没有权力规定人们能不能拿走骨灰。
到部门办事快了
以前到部门办事,比如办一张许可证,申请的材料送去后,有一些公务员会说:“先放着吧,我们研究研究。”还有一些公务员有可能今天通知你缺这份材料,明天再通知你还缺哪些材料,让办事的人跑来跑去。此类情况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都将得到整治,因为《行政许可法》中的“回执制度”和“一次性报告制度”规定,公务员在收到材料后,要给递材料的人一份“收件回执”,确认已经收到材料。而还缺哪些材料,能当场告知的就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也要一次性告知,否则就“视为材料是齐全的”。如果公务员违反了这些制度,上级机关、监察部门就要根据相关条例追究公务员的责任。
收费项目少了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项目作了规范,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规范“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也就是说,除非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否则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向市民乱收费。比如在许可监督方面,相关部门许可运输公司运输爆炸物品,对运输路线、时间等作了限制,事后工作人员下去检查有没有按规定执行时,就不能向运输公司收加班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