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哲 宁军 赵彬)“捐献遗体这么大的事情却没有相关法规进行规范,自然让人放心不下。”本报近期对遗体捐献一事的连续报道引起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米烈汉的重视,他表示,将在近期内对遗体捐献相关问题进行调研,预计在明年向省人大提交议案。
遗体捐献议案将于明年提交
米烈汉代表告诉记者,他很关注本报最近有关遗体捐献的报道,觉得非常有意义。作为医疗界代表的米烈汉是一名医生,工作中能深深体会患者的痛苦,也了解遗体捐献可能对医学发展起到的进步意义。而我省目前因为立法滞后,导致遗体捐献这项公益事业停滞不前,因此立法势在必行。他举例说,由于1998年10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了《献血法》,目前献血行为已经处于良性发展中。
米烈汉表示将参考其他省市的地方法规,进行调研后,将于明年的陕西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议案,使我省尽快出台有关遗体捐献的地方条例。
遗体捐献亟待立法规范
记者了解到,虽然全国还没有有关遗体捐献的统一法规,但全国已有不少省市出台了关于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条例,而我省至今尚未出台任何地方条例。深圳已经开始施行器官移植条例。在欧美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立法,公民成年后只要没有明确遗嘱表示不愿意捐献遗体,那么一旦遭遇不测去世,国家相关机构即有权处置他(她)的遗体及所有器官。而由于立法不健全,以及我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的禁锢,使我国遗体捐献工作远远落后于世界。与我国其他地区相比,我省则显得更为滞后。
西安的一些医学专家表示,遗体捐献与器官捐献、移植息息相关。记者在采访西安市眼库时得知,在眼科医院里“想卖角膜的比想捐的多得多!”一些医院的厕所里出卖器官的小“广告”也并不罕见。对于这种明显违反道德的行为,只有通过法律来加以制止和约束。
遗体捐献让爱心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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