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龄张玮)昨日,市交管局透露,即日起我市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新制定的重庆市公安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标准暂行规定处罚。
司机:车窗上乱挂罚50元
用布娃娃扮靓车室的司机们注意了,即日起交警一旦发现前后窗上有影响视线的悬挂物,司机将罚款50元。
司机有以下行为将被罚款2000元: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此外,无视交通管制强行通行,并且不听劝阻者,将被处罚1000元的罚款。
行人:闯红灯最低罚款5元
新规定对行人的11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或者处以5~20元的罚款:有人行道的道路,未走人行道的;无人行道的道路,未靠路边行走的;通过人行横道时违反交通信号灯的;通过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口和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扒车、强行拦车的;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违反列队通行规定通行道路的。
乘客:打的不系安全带罚20元
乘客违反以下11种行为将被警告或者5~20元的罚款:打的不系安全带;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向车外抛撒物品;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行驶中,干扰驾驶;机动车行驶中,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机动车行驶中,跳车;乘坐二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
客货车超载不整改
主管人员一同受罚
公路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罚款200~500元;超过额定成员20%或者违规载货的,罚款500~2000元。货车超过核定载量的,罚款200~500元;超过核定载量30%或者违规载客的,罚款500~2000元。经处罚仍然不改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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