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日如火的6月28日,近千名各界人士和群众拥向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院内,怀着悲痛的心情哀悼因公殉职的好交警罗龙彦。
6月14日22时许,罗龙彦和民警王锋在辖区108国道至新丰煤气站门前路段执行交通巡查任务。在纠正一辆大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时,罗龙彦被一辆由东向西疾驰而来的厢式货车撞倒,导致颅脑严重损伤。虽经西安唐都医院全力组织抢救13天,但罗龙彦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6月27日凌晨5时15分不幸牺牲。
今年41岁的罗龙彦系我省安康市旬阳县人,1982年应征入伍,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转业到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工作。在同时入伍的战友中,罗龙彦第一个当上班长,第一个光荣入党,并多次受到部队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1992年,他积极参加黑河引水工程,三个多月里,挖土拉沙、搬石运料,重活脏活抢着干,多次晕倒在工地上,依然坚持在工程一线。
到交警大队工作后,罗龙彦爱岗敬业,甘于吃苦,乐于奉献。“无条件服从工作需要”是他对自己的一贯要求,每逢有重大工作任务,他总是主动请缨,从不在工作中讲价钱、要条件。在巡查一中队工作的近两年时间里,罗龙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200余起,从无异议。在查处每一例交通违法行为中,他总能对违法者耐心教育、劝导;对路况路线不熟的群众,他总能满腔热情地画张“线路图”……看似平常的小事,他总能常年累月地坚持做着。正因为罗龙彦这种默默无闻,高度敬业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队友们,大家都称他为工作“免检单位”。
在大家的印象中,罗龙彦没有提起过自己家里的事。6月27日一大早,当各级领导赶到罗龙彦家的时候,大家都吃惊了:暗仄的楼道、房子对面的公厕散发出阵阵异味、不足15平方米的房内闷热异常……谁也没有料到,这样一位平时高度敬业,处处为工作为他人着想的好同志在这样的环境里一住就是六年。
罗龙彦老家在旬阳农村,参加工作以来,他微薄的收入要赡养父母、接济姊妹,又要养家糊口,经济状况十分困难。2001年单位分了单元房后,由于没有能力装修,无力搬迁,闲置了四年。直到今年五一前夕,他才将房间简单地收拾妥当。妻子、孩子都盼着早些搬进新家,而他总因为工作忙无暇顾及。可如今,他再也不能和家人一起高高兴兴地搬进刚刚收拾一新的新家了……
(本报记者 王晓鹏 吉琼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