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即将见分晓
本报讯(记者邱伟)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赵忠祥提起的管辖权异议上诉进行了一次谈话,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女医生饶颖和被告赵忠祥代理律师王富到庭参加了谈话。在法官的追问下,赵忠祥律师承认赵、饶之间曾有“电话接触”。
据了解,这次谈话主要是围绕饶颖对赵忠祥上诉提供的答辩证据进行质证。为证明自己的经常居住地在丰台区,饶颖提交了包括她房东证言,以及她从2001年起到今年所租房子的物业管理费收据、水电费收条在内的证据。而赵忠祥代理律师王富指出饶颖的证据效力不够,他认为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应该是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王富同时指出,既然丰台法院裁定对此案具有管辖权,依据的是丰台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法院,那么饶颖就应该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经过1个多小时的谈话,法官最后决定由饶颖补充证据,并定于本周五上午继续谈话。
饶颖在谈话结束后向记者透露:法官曾在法庭上一再询问王富,赵忠祥是否认识饶颖,王富开始表示“是否认识”与本案无关,在法官的再三追问下,王富表示赵忠祥和饶颖有过电话接触,但坚决否认双方之间有侵害行为。王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赵、饶之间有电话接触是事实,他未就此提供详情,并指出这并不意味着赵忠祥认识饶颖。
根据审限,赵忠祥和饶颖将在半个月内领到管辖权异议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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