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禁止向政法机关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各市州及县市此前下达的任务一律取消》是湖南省为保障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而出台的有力措施,是对过去严重影响司法公正错误政策的一个纠正。
又据新华社一则报道,靠罚款过日子的岁月在武汉市政法机关可望一去不复返。从今年开始,武汉市政法经费全部纳入财政拨款全额保障,做到收支完全脱钩。
政法机关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伸张社会正义的神圣职责。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地方的政法机关却不得不承担招商引资和创收等经济职责。
在招商引资热中,个别地方政府为了显示政绩,大搞全员发动、全民招商,每个单位层层下指标,政法机关也在其中。
尽管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在1998年就发出通知,强调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其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要给予保障,但一直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是地方执行不力。由于部分政法机关的办案经费不足,只能利用巧立名目的罚款“创收”来弥补。同时,还用“创收”来多发奖金,改善福利。
罚款是政法机关的一种正当的执法权,罚没款虽然也减轻了当地财政的负担,但关键的问题是个别地方、个别民警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以权谋私,以罚代处,既损害了执法机关和民警的形象,也破坏了警民关系,同时也给司法腐败以可乘之机。
禁止向政法机关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取消罚没指标,由财政全额拨款,政法经费得到了保障,并不等于就能彻底杜绝因此而产生的执法不公、不严等司法腐败,但至少可以减少腐败出现的频率。
根据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司法程序和司法成本只有受到有效监督,才能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才能使百姓建立起对法律的信赖,也才能保证司法公正。这是湖南和武汉的做法带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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