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29日电题:权法之争——内蒙古律师涉嫌妨碍作证案剖析
李泽兵、索亚拉
一年前,内蒙古松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广军为一起普通刑事案件的被告方担任辩护人,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却被宁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妨碍作证罪逮捕。近日,这起影响较大的内蒙古首例律师被抓案终于尘埃落定: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麻广军无罪释放。
麻广军从“获罪”到获释,在看护所内被整整羁押了210天。他的遭遇引起了内蒙古律师界的广泛关注。
“强奸案”引出“案中案”
2002年12月18日,宁城县三座店乡苏家窝铺村村民赵国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本村村民许文生分别于16日、18日到他家,趁他的聋哑妻子魏某一人在家之机,两次对其实施奸淫。
当天下午,许文生被警察带到乡派出所审讯,并被刑事拘留。12月30日,内蒙古松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广军接受许文生之子许少东的委托担任辩护人。2003年4月,宁城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5月22日,宁城县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张玉兰等几位村民作为证人,出庭为许文生的无罪辩护作证。庭审时,麻广军对被害人魏某的聋哑语翻译者的资质提出质疑,同时要求法院对许文生是否具有性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并当庭起草了鉴定申请书。随后法庭宣布休庭。
然而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休庭的第二天即5月23日,宁城县检察院与公安局便将几位出庭作证的证人抓捕至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几位证人“交代”了他们受麻广军律师的指使,在法庭上做的是“伪证”。几位证人在被关押后24小时内有两人被放回,36小时内又放了两人,证人许少林、高金英一直未放,以包庇罪被刑事拘留。30天后,许少林、高金英被取保候审。
有了看守所里证人的“证言”,宁城县检察院以辩护人涉嫌妨碍作证罪为名,于2003年8月22日对麻广军执行逮捕。一起涉嫌强奸案引发了证人涉嫌包庇案和辩护人涉嫌妨碍作证案,一案变三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供诉”“证言”是这样产生的
许文生在写给有关部门的申诉书中称:2002年12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他到村民赵国永家催要砖款,二人发生争执后,他打了赵,后来被路过的村民许文山、许少金拉开。
他说:“从我去赵家吵架到回家,最多只有几分钟时间。下午5点钟左右,派出所的人把我带到一辆车上,打了我四个耳光。在乡派出所,他们让我承认强奸了魏某。我1980年做了绝育手术,并且患有阳痿、阴痉萎缩症,怎么能强奸她呢?我说做检查,派出所的人不听,说我‘欠收拾’。从18日到20日连续四十几个小时,派出所的人用电棍打我,打掉我一颗牙齿,耳朵被打聋,我昏迷后他们用水浇醒。”
许文生说,派出所的人还逼他承认3次强奸魏某,不承认就打,其中赵国永妹夫的亲戚——刑警队中一个姓蔡的打得最凶。“他们写好材料让我签字,我受不过刑罚,只好签字。”
记者到地处偏僻山区的苏家窝铺村采访,村民们见到汽车老远就躲藏起来。好不容易找到在家“取保候审”的证人、50岁的残疾人高金龙,在高家低矮寒冷的土房里,高金龙和他的母亲不停地重复几个字:“打怕了,不敢说了。”同样在取保候审期的证人张玉兰对记者说:“我被公安局和检察院抓了4次,8月22日那次一个人用钢笔帽拧我的太阳穴说‘这不是打你,用电棍才叫打呢’。”
村支书王林对记者说:“公安局、检察院抓人后,村民害怕极了,有的人家听到汽车声就锁门关窗,像高金龙和老母亲这样的都快支撑不住了。”
记者了解到,几名证人被释放后,随即就被非法拘禁和被刑讯逼供等内容写了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否认看守所内逼供出的“证言”。2003年10月17日,宁城县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再次传唤证人到庭,所有证人的证词与5月22日的证词一致。但几位证人走出法庭后立即遭到宁城县公安局、检察院再次拘捕。
记者想听一听检察和公安部门对此案的说法,但宁城县检察院表示,不接受采访。县公安局一负责人则表示:麻广军案中公安局的行动“全听检察院的,检察院让抓人我们就抓人”。
最后的审判
麻广军被抓案不但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更引起了内蒙古律师协会的高度重视。2003年11月,内蒙古律师协会派出核查小组赴赤峰市进行核查,并向全国律师协会递交了核查报告。报告称,公诉机关指控许文生犯强奸罪的证据存在严重问题,宁城县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如2003年5月23日、5月24日,公检联手抓捕了该案的证人。再如2003年10月17日宁城县法院重新开庭,再次传唤证人到庭,所有证人的证词与5月22日的证词一致。但当证人走出法庭即遭宁城县公安局、检察院再次拘捕。
内蒙古律师协会专门委派知名律师谢飞、刘党军担任麻广军的辩护律师。刘党军认为,宁城县检察院和宁城县公安局联合抓捕证人和在看守所取证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另外,宁城县检察院在侦查阶段“积极”参与侦查,然后又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一家行使多家职能,这也是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和违宪行为。
对这起律师“涉嫌妨碍作证案”,一审、二审法院都作出无罪判决。2004年5月24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宁城县检察院提出抗诉和依法改判要求,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麻广军律师最终被无罪释放。
这期间,宁城县法院三次开庭审理许文生案,并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但两次被赤峰市中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04年5月12日,市中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撤销原审判决,许文生无罪释放。因涉嫌强奸罪被关押了500天、3次上诉的许文生也终于重新呼吸到了新鲜空气,获得了自由。
另外,许文生涉嫌强奸案中几位涉嫌包庇罪的证人,也在律师麻广军被一审判处无罪后,被办案机关免予起诉。
内蒙古律协:35%的刑事辩护代理率令人担忧
内蒙古律师协会秘书长李文英对记者说,麻广军案之所以广受社会各界瞩目,并不单纯是麻广军个案的影响,而是涉及到了全体律师的执业环境以及刑事辩护权问题。据她介绍,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刑事案件受托辩护率为40%,2003年下降到了35%。“这样的辩护率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十分不利,如果再不重视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今后许多刑事案件的审判将很难进行,甚至流于形式。”李文英忧虑地说。
内蒙古松苑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桂琴介绍,麻广军在赤峰市是一个出名的办案较真的律师,在此之前曾打赢过几起刑事案。“律师在基层不能太‘依法办案’,关键是要和公、检、法等部门搞好关系,因为这些部门掌控着左右案件的权利,而这恰恰是麻广军不愿意去做的。”刘桂琴分析这起案件的深层次起因时说。
赤峰市一政法干部告诉记者,律师在基层办刑事案件十分困难,收费较低是一个原因,但主要是基层办案机关对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抱有成见,“替坏人说话”的观念甚至在基层公诉单位一些工作人员的头脑里根深蒂固,他们常常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办案,而不是从平等的法律地位出发。而公、检部门的调查结论一旦被法院推翻,他们往往又会迁怒于律师。
采访中,赤峰市一位在政法部门工作多年的同志说,基层司法部门不少工作人员不是法律专业出身,而且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相当严重,对待一些案件往往先入为主,听不得不同意见。而律师却精通法律,这种业务素质和现实环境的巨大反差,使律师在基层执业时常常十分尴尬。
麻广军无罪了,也似乎清白了,但这起案件由始而终的全过程还远没有“清白”,那些“案中案”的制造者是不是也应还法律一个“清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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