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孙承斌、张景勇)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夕,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得到全面清理,分三批取消和调整了1795项行政审批项目,占总数的48.9%。
“国务院部门取消和调整了近一半的审批项目,审批项目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变。自2001年国务院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说。
但改革并非一蹴而就,李玉赋对此深有感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部门职能定位和权力格局的调整,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尤其是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多数“含金量”比较高,属于难啃的“硬骨头”。早在2001年,国务院审改办就已经对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作了一次全面清理,这次是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行的再次清理。去年9月,国务院审改办召开了国务院各部门审改办负责人会议,安排审批项目的再清理工作;12月,下发通知,对再清理的范围、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接着又连续召开4次座谈会,听取各部门汇报,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释疑。严格规范地对审批项目进行审核论证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务院审改办确定了项目审核工作规程,明确了审核的具体环节及操作要点,对复杂疑难项目,组织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进行多角度论证。仅在第三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时,国务院审改办先后就涉及59个部门的1368项审批项目的处理,召开各类论证会、协商会62次,提交书面咨询意见289份。审核工作采取审核承办人初核、审核小组集体讨论、办公室研究审议的办法,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对审批项目逐项提出处理意见。
对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涉及职能变化的部门,如何调整其审批事项?为妥善处理,国务院审改办认真研究了新设立、改组和组建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电监会等部门的“三定”方案及相关单位历史沿革情况,对有关部门的职能调整和项目划转情况作了综合分析。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共有153项审批项目需要划转。经过协调,有139项今年1月完成划转。从2月开始,国务院审改办会同中央编办,对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电监会4个部门之间存在争议的14项审批项目的归属,反复作了研究论证,合法合理地进行沟通协商。目前,相关部门已就其中的绝大多数达成一致意见。
“总的看来,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审核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国务院大多数部门都很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力度大,措施比较得力。”李玉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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