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理用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也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药品是特殊的商品,正确合理使用药品可以防病治病,保障人体健康。而不恰当使用药品,不仅延误病情,还可能危害身体健康。为此,国家药监局自2000年以来就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方针,实行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以达到减少药品不良反应、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目的。200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对滥用抗生素现象施以“重拳”,下发了《关于加强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市药监局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太原市药监局已为此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他说,市药监局召集全市各大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及药品经营者,对我市实行抗生素凭处方购买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市药监局要求各家药店要进一步明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的原则,做好处方药品的登记、购进、销售、核对等工作。由于药店的执业药师承担着审核购药者所持有医生处方的责任,市药监局明确要求,执业药师必须在药店的营业时间内在岗。若执业药师暂不在岗,则药店必须要有统一的处方药警示语,提醒顾客须等执业药师在岗时才能购买处方药。
据悉,早在今年年初,市药监局就已经向全市各个药店发放了统一监制的处方药销售登记表,要求药店对所销售的处方药的药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家、处方医师、审核处方人员等进行认真登记。市药监局将对登记情况展开督促检查。市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在检查中若发现药店不按国家规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市药监局将按照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对违规药店进行处罚。
然而遏制抗生素滥用现象决不仅仅是药监局和药店的责任。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群众在药店购买药品只占药品终端消费的20%。因此,占据着药品市场消费份额80%的医院承担着更大的遏制抗生素滥用现象的责任。记者在采访省城一位医学专家时,她大声疾呼,医院和医生要承担起有效遏制抗生素滥用的责任。她建议,医务人员一定要慎用抗生素,在使用抗生素时要掌握适当的剂量和疗程,可用窄谱抗生素的就坚决不用广谱抗生素。医院也应该随时监测细菌耐药情况,指导医生合理选用抗生素。
省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执业药师向记者提出一个现实问题:医生拥有处方权,可医生也会受到利益的“引诱”,现在又没有针对抗生素药物使用的严格标准。他不认为抗生素“限售”能根本解决抗生素的“滥用”问题。他说,“限售”只是限制了在零售药店销售抗生素,而医院才是销售抗生素的“大户”。医生们仍有可能在开药时选择新的高价抗生素药。一些对患者来说便宜而有效的抗生素药品,因为价格低“无利可图”,医院干脆拒绝采用。而生产厂家因为市场不断萎缩,只好停产,转而生产高价抗生素药。
的确,治理抗生素滥用会直接触及医药购销及医疗体制的深层次矛盾。有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的医药市场价值,理论上将达到600亿美元,并可能在2020年超过美国达到1200亿美元,这无疑是一个令人垂涎的市场。但是作为“经济人”的医药生产商、医药代表、医生、医院管理者等等整个“利益”链条上的每个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应该再让患者承担滥用抗生素的灾难性后果。
治理抗生素滥用现象,路很长。但不管怎么说,抗生素凭处方销售,这第一步必须走好。(本报记者 张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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