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保局要求各单位每年至少向职工公布一次,该局将联合多部门稽核
新快报讯 (记者 何达志)广东省的社保缴费将越来越透明。记者昨日从省社保局获悉,该局计划从今年起,每年在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的中央、军队、省属单位中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同时,该局要求各单位建立起社保公示制度,缴费和领取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公布一次。
据了解,广东省省社保局决定与劳动保障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稽核。稽核的内容主要为:个人是否依法参保,参保人数是否与实际应参保人数相符;单位是否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代缴、代扣社会保险费情况以及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领取资格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等。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从今年起,各参保单位按稽核内容先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7月31日前上报,在自查基础上,稽查队伍将通过往年记录、举报投诉、和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实地稽核。而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单位要立即整改。其中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要重新核定;对少缴的社会保险费,将按法定程序清理补缴;对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的,将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对冒(骗)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将停止待遇支付并责令其退还;对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该局还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社保公示制度,每年最少向单位职工公布一次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人员情况;对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病退的,应在办理前向单位职工公示。(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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