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主任记者吕兴琳 实习生孙哲报道 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决策前,要举行相应的听证、论证或座谈,以吸收更多市民的想法。
这是沈阳市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想法之一,昨日沈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尽管这是征求意见稿,但是其中依法行政的思路非常新鲜和明确,尤其在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之前,该稿中的举措和目标让人耳目一新。按照沈阳市政府的目标,2007年全市要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群众关注的决策要听证
涉及全市或者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制定《沈阳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规定》,实行依法决策。
决策的依据也要公开
公开决策结果对普通市民来说并不陌生,但按照沈阳市政府的打算,未来几年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沈阳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要公开,且公众有权查阅。
市民可查阅政府信息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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