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统计局获得最新消息,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21691元,增长15.6%,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190元,增长15.9%,继续超过人均GDP增幅。
近年来,工资收入高低和是否发挥个人才华成为择业的主要标准,私营个体经济收入水平的大幅增长是吸引劳动者就业的重要因素。据南京市统计局对500户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显示,南京城镇居民中收入增长最快的是私营个体经营者,其工资及补贴收入增长106.2%。而今年一季度,私营个体经营者收入增长17.9%。
2003年全年,全市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01.25亿元,比上年增长11.7%;人均劳动报酬已达21691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190元,增长15.9%。2003年南京城镇单位发放离岗职工生活费12.55亿元,比上年增长7.4%。离岗职工月平均生活费由上年的411元提高到471元,同比增长14.6%,仍低于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5.6%的人均工资增幅。
从城镇单位的三次产业分组看,第三产业人均劳动报酬在三大产业中继续保持最高水平,新兴服务行业增长显著。在人均劳动报酬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11个行业中,服务行业占9个,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以及软件业的人均劳动报酬最高,分别达到33884元、31881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房地产业人均劳动报酬的增幅最大,均在21.3%以上。 通讯员 黄明华 金陵晚报记者 朱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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