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幽灵”
今年4月20日晚11时多,家住桂林市篦子园小区的女青年陈丽像往常一样结束一天的营业,关好店铺门回家。
路灯亮着,而周围的不少楼房都熄了灯。小区门口,到处都是静悄悄的,临近半夜,大多数人都休息了。来到自家门前,陈丽抬腿向楼上走去,突然,一个黑影冷不防从后面冲过来,一把抓住她的包就抢,陈丽本能地护住皮包,边大声喊叫边跟对方拉扯,那人仗着身强力壮,对陈丽拳打脚踢,不一会就将她手中的包夺去,包内一台价值1800元的联想811手机随之被抢走。
接到报案,秀峰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出动,并顺着犯罪嫌疑人的逃跑方向追击。然而,浓浓的夜色中,劫贼已如幽灵般飘逸得无影无踪。
据受害者所述,劫贼为一30岁左右男子,个头在1.62米上下,人很壮实,说话带湖北口音。
按照秀峰公安分局领导的指示,刑警大队长杨学军立即布置民警到案发地点开展布控。从20日到26日整整6天时间,民警们一直进行秘密巡逻和蹲点守候,并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盘问了多名可疑对象,然而,到最终都被一一否定。就像什么事也不曾发生过一般,辖区一直都是静悄悄的。
暂时的安静也许正是喧嚣的前奏,刑警大队民警没有麻痹大意,而是保持高度警惕,继续加大巡查力度。
不出所料,5月9日,同样的案件又发生在篦子园。
即日凌晨1时30分,居住在篦子园老区的女青年小姝半夜回家时,正掏钥匙准备开门,昏暗的灯光中,一个人又幽灵般在小姝身后出现,并用砖块拍击她的头部,小姝顿时感到头晕目眩,提包和手机立时被抢走。
“真是胆大包天了!歹徒一次次抢到居民小区来,这如何了得?”被惊动起来的居民纷纷议论。
“天黑以后就不要再出门了,以免被敲头暗算。”男人们叮嘱妻子儿女。
抢劫案闹得小区人心惶惶。
深夜诱捕
“务必要抓住犯罪嫌疑人,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定的环境。”秀峰公安分局领导要求刑警大队要限期破案。分管副局长梁军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侦破方案。
破案任务交给了胡海涛所带领的第四探案组。
5月9日,就在小姝被抢报案后的几分钟,胡海涛探长带着民警小许、小梁赶到案发现场。听完受害者描述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讲述事情经过后,他们机敏地推断:两起案子很可能是一人所为,应将前后案件并案侦查。
大队领导充分肯定了这一破案思路。
夜深了,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住,4探组民警紧张地商量对策。此刻,距案发时间仅仅过去半个小时,也许犯罪嫌疑人还没走远。胡海涛探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安排一名女青年拨打受害者被抢的手机。
“嘟——嘟——嘟——”电话响过几声后,对面竟然有了回声。
“喂——”是个男的。
“你是小姝的朋友吧?我有事找他的男朋友……”女青年按警方的授意跟对方聊开了。
“你想聊天就跟我聊吧。”对方居然兴致勃勃地打开了话匣子。
聊呀聊呀,时间不知不觉到了凌晨4时多,为了确定对方所在位置,民警让女青年约对方吃夜宵。
“喂,帅哥,我肚子饿极了,你不请我出去吃夜宵吗?”女青年用挑逗的口吻说。
“好啊,你出来呀。”对方欣然同意。
“那我们去哪里吃呀?”女青年问。
“去丽中路吧。”对方说,“你到红桥(丽泽桥)那里等我。”民警立即驱车前往丽泽桥。
桂湖附近,霓虹灯照耀下的道路桥梁静悄悄的,警察要找的人在哪里呢?此刻已是凌晨5时许,寒风料峭,他真的会出来跟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约会?他会不会真的在丽中路出现呢?民警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念头立即赶往丽中路。
夜市摊冒着热气,向寥寥无几的早行者发出诱人的香味。民警上前,询问摊主是否有一个跟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相似的男青年来过这里,摊主说半小时前有这么一个人来吃过米粉,但已经走了。
这个消息让忙碌了一天的4探组民警感到兴奋,但再拨刚才的电话,得到的回答却是:“该用户已关机。”
天渐渐泛出鱼肚白,街上早起的人们慢慢多了起来。
“幽灵”现形
第二天白天,女青年按照警方布置几次拨打嫌疑人手机,但对方就像发现了什么似的,无论如何就是不开机。民警根据这个人的性格特征判断,此人当日的兴趣已被撩起,估计还会再跟女青年“聊天”的。
警方的判断完全正确,犯罪嫌疑人不但对这个主动打电话给他的“美眉”深感兴趣,更对所有他听着顺耳的女声感兴趣。
在第二次作案抢到小姝的手机后不久,嫌疑人还饶有兴趣地翻开了受害者的电话号码本,按照上面的电话一个一个打过去,如若对方是个男的,他便把电话挂了;倘若是个女的,他则总是找借口帅哥靓妹地跟别人闲扯上半天。
通过缜密侦查,警方渐渐掌握了疑犯的蛛丝马迹。根据掌握的情况,大队领导指示4探组民警加大对篦子园一带的布控力度。
5月13日晚,民警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决定引蛇出洞,伺机抓捕。
临近午夜11时,犯罪嫌疑人抢到的手机响了,他高兴地发现对方就是这些天来跟自己聊得十分投机的“靓妹”。不同的是,“靓妹”今晚的声音有点异常。
“你怎么了,靓妹?”疑犯话语中透着“关切”。
“我喝多了……你能不能……到美食城门口对面的稚山路这里,接我一下……”
“哈哈,你真的喝醉了?”对方有几分狂喜,又有几分幸灾乐祸,“好吧,我去接你……你穿什么衣服?”
“我穿一件……蓝色薄毛衣。你一定……一定快来呀!”
在他们通话后不久,稚山路口的夜市摊上多了几名“食客”,此刻,已经是5月14日凌晨1时多了。
一个多小时后,一个男子骑着自行车摇摇晃晃地往这边蹬了过来。
“他可能已经到你们那儿了……” 民警收到女青年发出的信号。
30岁左右,1.62米上下,壮实……这不正是大家在心里暗记了好些日子的特征吗?民警一拥而上,将男子团团围在中间。骑车人被迅速带回队里询问。
此人交代了他的基本情况:刘兴平,男,30岁,湖北枣阳县人,暂住在篦子园65栋。除此以外,他一言不发。
次日,两名受害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指认,受害人小姝认出了男青年身上的手机正是自己被抢的那台“波导”。
当民警带着刘兴平到他家搜查赃物时,不曾想刘兴平的妻子竟矢口否认眼前这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她说她根本不认识此人。
民警见事有蹊跷,便到街委会进行调查。经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确认,刘兴平确实为居住在篦子园小区65栋的暂住居民,并且在当地居住已经有4年多时间了。
刘兴平的家离他第二次抢劫作案的现场相距不过50余米。
民警当场在他家搜查到了他第一次作案时抢劫到的手机。
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承认了他两次实施抢劫的全过程。
原来,在刘兴平到桂林这4年多时间里,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妻子平常靠帮人做保姆维持生计,4岁的女儿也送去给岳父岳母帮带。不愿吃苦的刘兴平总想不劳而获,于是想到了抢劫这条黑道。
4月20日及5月9日晚24时左右,他在篦子园小区门口守候,看到深夜单行女子走进小区,便尾随其后,当对方走到昏暗的灯光下时,就从背后冲过去,或拳打脚踢或拿起砖头拍击对方,两次共抢得手机两部及人民币10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在秀峰刑警的火眼金睛中,刘兴平这名抢劫幽灵终于现形了。(刘 莹 唐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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