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家顺
为评职称,福建省泉州的数百名中小学教师纷纷交钱(每人500元)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岂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竟然是假冒的,在职称评审中不被认可,致使部分教师蒙受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此前有这样一则报道,清华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为了完成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才能毕业的任务,用卖血的钱缴纳了“版面费”。
社会上现在对专业性期刊论文的需求量很大。中、高级职称评定明文规定,除了一些必备条件如英语达标外,还必须在刊物上发表论文若干篇。现在许多高校对研究生论文发表方面提出了相当量化的标准。也就是说,研究生是否在学术杂志发表了论文,发表的数量都成为影响他们学位授予的因素。
论文的大量需求促成了“版面费”的收取并“看涨”。专业论文需求量大,而专业性的期刊相对于社会刊物来说数量较少,这样版面少了,这些刊物就通过收取“版面费”来抬高门槛,学术刊物开始堂而皇之地给自己的版面明码标价,多则达到千字五百元以上。
按理说在职称申报中的材料造假行为应该受到惩罚,但由于学术期刊刊登论文收取版面费已是人人皆知的“潜规则”,出钱刊登论文不被认为是造假舞弊行为,相反被认为是一种很“合理”、很“正当”的做法,至于说论文被发现有假或刊物被发现有假只是被看做“偶然”现象。这实在让人费解:论文出钱上版本身存在论文“注水”问题,再加上“注水”刊物,细查起来在全国还不知道有多少论文属于这种情况呢。专业论文发表认钱不认质量,这样的论文我们职称认定部门和学位认定部门还要它干什么,难道除了这些“注水”的论文就没有更好的检验一个人学术水平的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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