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评职称,福建省泉州的数百名中小学教师纷纷交钱(每人500元)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岂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竟然是假冒的,在职称评审中不被认可,致使部分教师蒙受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6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此前5月11日《新闻周报》刊登了这样一则报道,清华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为了完成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才能毕业的任务,用卖血的钱缴纳了“版面费”。
社会上现在对专业性期刊论文的需求量很大。中级职称评定明文规定,除了一些必备条件如英语达标外,对专业论文还有要求: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署名为第一作者的至少2篇。高级职称要求还要高一些。在校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也有专业期刊论文的要求,现在大学里对本科生毕业论文是否在正规刊物上发表还没有一个硬性规定,但现在许多高校对研究生论文发表方面提出了相当量化的标准。也就是说,研究生是否在学术杂志发表了论文,发表的数量都成为影响他们学位授予的因素。
论文的大量需求促成了“版面费”的收取并“看涨”。专业论文需求量大,而专业性的期刊相对于社会刊物来说数量较少,这样版面少了,这些刊物就通过收取“版面费”来抬高门槛,学术刊物开始堂而皇之的给自己的版面明码标价,少则千字一二百元,多则达到千字五百元以上。刊发专业性论文认钱不认人,或者说既认钱又认人,终究围着钱打转转,对外公开声明“见款排版”,以至发生了竟然逼得研究生卖血缴纳版面钱的事。某些不法分子更是“棋高一着”,通过出版假刊物骗取需要论文人的版面费,获取不义之财,让受骗者在经济上受到损失的同时在精神上也受到打击。
按理说在职称申报中的材料造假行为应该受到惩罚,但由于学术期刊刊登论文收取版面费已是人人皆知的“潜规则”,出钱刊登论文不被认为是造假舞弊行为,相反被认为是一种很“合理”、很“正当”的做法,至于说论文被发现有假或刊物被发现有假只是被看做“偶然”现象。这实在让人费解的:论文出钱上版本身存在论文“注水”问题,再加上“注水”刊物,细查起来在全国还不知道有多少论文属于这种情况呢。专业论文发表认钱不认质量,这样的论文我们职称认定部门和学位认定部门还要它干什么,难道除了这些“注水”的论文就没有更好的检验一个人学术水平的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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