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把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挂帅,部门负责,限时办理,及时回复。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50余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作出了处理结果,取得较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实行“三动”方针即上下联动、全院互动和快速行动,对人大交办的每一案件,都及时安排精干办案人员限时办结。对重大案件和群众反响强烈或社会关注的人大交办案件,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过问或直接参与,帮助协调沟通,及时催办和回访,确保了案件办理的效果。在具体办理交办案件过程中,两级检察院规范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办案责任制,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明确的奖罚措施,从而使交办事项做到受理一起,及时进入程序办理一起,按时办结一起。市检察院还根据实际情况对市院各业务局处室和县市区检察院的人大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办理工作环环相扣。去年3月,全市两级检察院专门组织了对2001年以来的人大交办案件专项清理工作,8月至12月又按照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五部法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12月还开展了对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质量大检查活动,为更好地办理人大交办案件打下了坚固的法律基础和工作基础。(作者:刘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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