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甘孜日报讯
6月26日至27日,州医药中药材有限公司顺利地通过了由省药监局认证中心组织的现场检查,成为我州首家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
GSP全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由国家药监局制定,为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素质,规范市场行为,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强制性质量管理体系。它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施全程的质量管理,并使之有效运行。按国家药监局部署,所有医药批发企业应在2004年6月底前通过由各省认证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的认证工作,否则将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据悉,本轮认证后,全省约有30%近500家药品经营企业将被淘汰出药品经营市场。
州医药中药材有限公司始建于1959年。2003年6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现拥有各类药学专业技术人员15人,年销售额近500万元,是州内目前规模最大的一家专业药品经营企业。
为了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方位达到GSP认证要求,该公司从改制伊始就在州药监局等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按GSP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整改。并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领导重视,视质量为生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较高的商品质量意识,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并把质量管理作为每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授权质管科对商品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使公司的药品质量有了可靠的保障。公司建立了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每级都有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成立了由法人代表担任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设置了质量管理科和企业管理办公室。
在人员方面,公司加强了对员工业务素质的培训,把任职资格作为员工上岗的基本条件。不但企业法人熟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还具有多年领导工作的经验和基层业务工作经验,取得了中药师技术职称和从业药师资格;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领导工作能力;质管科负责人具有中药师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了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资格;从事质检、验收、养护、质管的人员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了省级上岗证;从事医药商品购销保管的人员均通过省药监局培训考核,取得了省级上岗证;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检查档案。
与此同时,公司加强了制度建设,自从开展GSP工作以来,公司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2003年6月,公司在1999年GSP达合格时所制订的十六项质量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完善,重新制订了质量管理制度,已形成了以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质量制度体系。在管理方面,严把进货关、入库验收关、商品在库养护关、出库复核关和售后服务关。
医药商业企业的硬件设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药商品质量,良好的硬件设施条件,是保证医药商品质量的物质基础,公司根据GSP的要求,切合企业自身情况,在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投入较多的资金按GSP的要求,重新将仓库内部区域划分为贮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和生活区;对各仓库和待验库的货架进行了更换,对待验库进行了整修,设置了易串味药品库、毒性药品库和非药品库。库区已具有符合要求的待验商品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和退货区;对验收、养护室条件进行改造,首先对验收、养护室进行了整修,其次,新购置了设施设备,使之基本达到《评定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公司此次顺利地通过了由省认证中心专家进行的严格的现场检查和资料评审,并得到了专家们的赞赏,成为我州首家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该公司领导还表示,公司通过认证后,员工们将以此为契机,更加努力工作,争取使公司成为民族地区医药行业的典范。
(本报记者 周华 周晓兰 郑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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