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有关部门一起对北京市流浪行乞人员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建议在北京设立“禁讨区”,“禁讨”话题再度成为社会热点。有关设立“禁讨区”的讨论可谓是“汗牛充栋”,或从公民权利的角度反对之,或从维护城市形象的角度支持之。笔者认为,在决定谁是谁非之前,有必要分析一下“禁讨区”都设在哪些区域。
先让我们来看看“禁讨”的城市都是如何划定“禁讨区”的。广州:省、市、区党政机关、广交会、博览会等大型重要活动场所、著名风景旅游区、天河城、北京路等繁华商业街、住宅小区、火车站、汽车站等;苏州:观前街、火车站、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等繁华街区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务活动场所、交通要道;南京:中山陵、长江大桥、禄口机场、繁华商业地段等;北京市政协建议列入“禁讨区”包括天安门广场、使馆区、军事要地、相关公共场所等……从这些列入“禁讨”的区域来看,“禁讨区”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交通要道,二是外国使领馆区、军事管理区和政府办公区,三是城市的繁华商业区和居民区。将交通要道列为“禁讨区”是考虑到了交通安全和通畅,出于公共利益无可厚非,出于军事安全的需要将军事管理区列为“禁讨区”也合情合理。但是实际上,这两类地区本身就属于管制的范围内,不仅是乞丐不能进入,任何人未经许可也不能随意进入。所以,在这些区域“禁讨”是多此一举。
笔者曾看过一篇报道,说的是一个乞丐在外国使馆区向外国人乞讨,一位在使馆工作的中国籍员工看到后说:“到哪儿讨不好,偏来这儿,真是给中国人丢脸了。使馆区这地方应该禁止乞讨。”我想,将外国使馆区列为“禁讨区”多半就是出于“面子”,向外国人乞讨是“给中国人丢脸”的事。乞丐不是中国的“特产”,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可能有乞丐,为什么中国人“乞讨”就成了“丢脸”的事了?
城市的“禁讨区”主要集中在繁华商业地段、宾馆和居民小区,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富人区”。这样看来,“禁讨区”和“富人区”划上了等号。设立“禁讨区”的直接后果是把乞讨者都赶到城乡结合部,赶到工薪阶层居住密集的区域。显而易见,大批涌入的乞丐不仅会严重干扰了非“禁讨区”居民的生活安宁,而且也对这一区域的社会治安造成负面影响,甚至滋生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富人”是安宁了,但普通老百姓却从此“永无宁日”了。所以,这样的“禁讨区”不设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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