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世界遗产”潜力很大,除了目前已经被正式确定为世界遗产的29项之外,我国正在排队申请的还有100余项,没有参加申请而实际有申请潜力的也还有不少,其中北京的大至“旧城”中至“皇城”小至胡同、四合院就是一例,而且是极其重要的一例。
保护北京旧城目前已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旧城的胡同、四合院已经被拆掉了近50%,再折下去,北京旧城就面临从地球上被彻底消灭的命运了;危房改造依然以极大的速度继续向前推进,而危房改造的主体仍然是房地产商,后者是以获取利润为其主要行为目的的,“推平头”的现象还未得到遏制;受保护街区的改造试点刚刚起步,尚未获得满意的结果,拿不出一套完整有效的保护措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法规和新的城市发展规划以及房产所有制的改制办法正在制订之中,尚不能形成有效的法律机制。鉴于事态的急迫性,有必要明确北京旧城保护的“四要、两不要”。
“四要”是:一要在旧城所辖四城区内首先实行人口减负荷,以利保护旧城的格局和房屋院落的基本样式;二要消灭“大杂院”式的杂居方式,恢复四合院内的自由绿地;三要由政府出资做胡同里的各种基础设施工程,实现四合院内部的上水下水供电供暖和厕所的现代化;四要因地制宜地推行四合院产权的多元化,发动各方的积极性,多渠道地集资来更新改造旧房。“两不要”是:一不要由房地产商主持危房改造,改为政府行为;二不要再出现“推平头”,改为在不动城市设计格局和机理前提下的逐个院落的修缮和复原。
实现“四要、两不要”的先决条件依然是思想认识上的纠偏,必须确立正确的保护北京旧城的认识观,必须要知道北京旧城的真正价值之所在。北京旧城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建筑文明财富,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是有八百多年建都史的人类智慧的结晶,它的格局、机理,乃至建筑形式都是完美的,一旦铲除,不会再生,必成为永久的遗憾。究竟是造一个和别人一模一样的毫无特点的所谓高楼林立的国际现代化大都市呢,还是保留一个充满了民族特色,有个性,有文化,有历史,有经济潜力,又符合现代居住条件的老北京呢,实在是一个最应该闹清楚的首要问题,这也许是讨论“世界遗产”这个话题的最现实的意义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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