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差额补贴 一次性兑现有难度首席记者 马野新提案实录
第一提案人:张小平 目前,职工只有在购买住房时,才能享受到相应的补贴。可是有相当一部分老职工和已退休的职工虽然现有住房面积与标准还相差一些面积,但由于目前居住条件和一些家庭实际情况等原因,他们还不能买房,这样就得不到那部分差额面积的住房补贴。由于按计划住房货币分配改革方案要持续15年左右,也可能在后期要对有类似这些情况的职工进行补偿,但实际情况是有的职工等不到那个时候。 因此我建议,对那些现已有住房但标准有些差距可又不准备买房的老职工应按计划给他们发放应有的差额补贴。最起码应该先照顾那些已退休的老职工。就是对在职职工也应在他们退休时把那些本应得到的差额补贴一次算清发放给个人。答复
市房产局答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有的地方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这里明确了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补贴资金用于发补贴,有多少转化资金发多少补贴,那么没有建房资金可转化的就没有补贴资金可发,这就决定补贴货币“化”不起来。 目前实行的住房货币补贴改过去的大家排队分房为大家排队分钱。例如:某单位去年有100万元建房资金买了10套住房,职工排队前10名分到了住房,第11名职工就分不到住房,只能等。今年又有100万元建房资金,由于不允许单位建房买房,只能分货币,于是大家改为排队分货币,假若无房户职工每人需补10万元,只有前10名能得到补贴购房,排在第11名的就得不到补贴。 目前全国职工住房补贴发放较好的是江浙两省,已发40多个亿,其次是辽宁发了近30个亿,其他的都在10几个亿,相当一些省只发了3~4个亿,甚至2个亿。辽宁省发的近30个亿中,大连发了9个多亿,约占1/3,是最好的。从全国看,住房货币化根本就没有“化”起来。 我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购房补贴资金发放是这样操作的:比如市里每年列支800万元补贴资金,每个无房职工需补贴8万元,市房改办将100个参改人员指标分配到100个单位,一个单位一个指标,职工在单位排队,由单位落实到个人后,将名单报市房改办、财政局审核批准同意补贴后,职工开始购房。参改人员指标分配多少,取决于市里当年列支补贴资金的多少。 近三年(含今年)来,我市先后在虎滩、畅通街和锦绣等地解决老干部、局级和处级干部1100套住房,投入资金量较大,这项工作完成后,拟在以后年度再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额度,适度加快住房货币分配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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