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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限售令” 四壁漏风(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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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7月02日11:45 来源: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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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有人乱买,诊所有人乱开,医院死守处方
本报讯 昨天是抗菌药“限售令”执行第一天,但记者暗访发现,“限售令”仍遭到部分小药店漠视,违规出售。
记者调查
部分药店无视“限售令”
从记者昨日调查的十几家药店来看,“国药老大”、惠好连锁药店等福州大药店,市民求购抗生素,没处方单就是白跑路。然而,在没有出示处方单的情况下,记者轻易地从千方药业西洪分店和鼓楼区资生堂医药商店等处,购买到了头孢拉定、阿莫西林等抗菌药。
昨日上午10时,记者从惠好医药商店东百店门口看到,该店早已挂出了有关新规定的横幅,提示消费者购买抗菌药需凭处方单。而在位于东街口的回春药店则贴出“致歉声明”:7月1日起,抗菌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由此带来的购药不便敬请谅解。
但在记者随后来到的千方药业西洪分店。一进门,记者佯称口腔溃疡,需要购买消炎药。店内一名女售药员查看了一下记者,在询问几句病情后,便从RX(处方药)柜台拿出了一板头孢胶囊,售价2元。其间,售药员并没有提醒记者,抗菌药得凭处方购买,尽管RX柜台有挂出类似的内容。
同样在鼓楼区资生堂医药商店,售药员明知是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就可以买到。听到记者点名要买“阿莫西林”,随手就拿出了一盒。还提醒记者,“这是处方药,开发票是不能报销的!”
一些药店中诊所乱开抗生素
就在“限售令”实施之前,福州一些药店就未雨绸缪,纷纷在药店引进小诊所,本报此前已做报道。药店加诊所的这种模式,究竟是为购药者谋利,还是受利润驱动?在“限售令”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这种合作模式,也开始接受市民检验。昨日上午,记者就此进行了明察暗访。
上午11时,记者直接来到健泉大药房的西药专柜。一名售药人员立即上前询问记者需要什么药。在得到上火需购阿莫西林的答复后,她建议记者吃些清凉的东西,并告知买抗菌药得凭处方单才可拿药,否则不卖药。
购药未果,记者便到店内的诊所求诊。诊所一名主任医师只做了简单询问后,便“应记者要求”开出两盒阿莫西林。记者拿着处方单出来时,一名护士立即迎了上来,并表示要帮记者取药,她说,诊所的处方单是不让外带的,如果不在健泉大药房取药,处方单就得还给诊所。
对此,健泉大药房总经理宋维信坦陈,诊所出现不仔细断病便开出抗生素的情况,是诊所的管理不到位,对诊所缺乏必要有力的监控。他说,药店和诊所属于合作性质,各自为顾客提供专业服务,诊所不收诊疗费,但其开出的处方单需在药店拿药。作为诊所股东的健泉大药房,每月和诊所结算一次,诊所利润双方五五分红。
但在他们药店必须先看到处方,才能出售抗生素,违规的售药员要遭到经济处罚以致开除。他说,药店让每个售药员签字保证,不违规出售抗生素。昨日一早,他还特别交待诊所,尽量别开抗菌药,更不能滥开抗菌药。
销量减少欲提药价维持成本
昨日,榕城大小药店里的顾客比平时少了许多。半天时间内,鼓西路的健民药房一盒消炎药都没有卖出去,而像回春、惠好等大型医药商店,交易额也是寥寥几笔。以往,他们抗菌药物一天的销售额是几千元。
健泉大药房总经理宋维信说,考虑到经营的风险,该药店销售的药品品种,并不会过于倚重一两种大类别,在他的店里,抗菌药类的药品只占到总数不到10%。尽管如此,“限售令”对他们药店的销售还是有一些影响的。宋经理表示,药店接下来做出的相应对策,柜台只保证少量的抗菌药类药品,基本上不再购进抗菌药,基于此类药品销售量会逐渐减少,药店可能会考虑提高现有抗菌药药品的价格来维持成本。
医院在“死守”处方外流
由于抗生素销售占药店平均营业额的40%左右,限售令的实施,“处方”自然也就成了药店、医院、诊所利润争夺的关键。尽管省卫生厅指出,无论作为医院的一个服务项目、还是患者本身的权利所在,只要有需求,医生就要无条件给患者提供处方。但是记者连日来调查却发现,医院为了守住抗生素销售这座“金山”,普通市民从医院获得处方到药店买药,存在较大难度。
上午9时,记者在省某三甲医院妇科门诊就诊,医生给记者做了检查,并在电脑上开出了电子处方,记者要求医生给出书面处方以便购药,医生只是在病历上写出了药名。首次索要处方,以失败告终。
在记者随后到达的另一家三甲医院,发现这里已经全部实现了电子处方“无纸化”操作流程:医生在诊断病人病情后,在病历上写明病情和治疗方式,然后在电脑上输入药品名录;病人则被要求到划价处交款并从药房取出药品后,才能拿到打印好的电子处方。面对整个“无纸化”操作流程,病人能拿到医院的处方,选择到院外药店买药吗?当患者提出这个要求时,工作人员干脆回答“到外面买药,谁给你开处方,现在都无纸化操作了,没有处方。再说这里的药品很全,病人根本不必到院外购买。”
部门说法
诊所要按级别开抗生素
昨日,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医疗机构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将抗生素分为几个级别,各个级别的抗生素必须由不同级别医生开,并逐级审批。
而对于诊所也正在酝酿诊所的用药目录,不同类别的诊所,所能购进的药物也有限制,医生所能开出的方子也有限制。
索取处方未果可投诉
除此之外,关于“医生无条件给患者提供处方”的实施,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朱发进表示,这个规定的执行是毋庸置疑的,如医疗机构有违此项规定,患者可向院方直接投诉,未果者,可向卫生监管部门反映。
而对于违规销售抗菌药的药店,药监部门表示,将先对其进行警告,警告无效者,药监部门将视其情节的严重,对其进行两千到三万元不等的罚款。
记者手记
“限售令”何时才惠及市民
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抗菌药限售令”,为其紧张的不仅仅是药店,处方之争,硝烟弥漫。尽管监管部门一再强调“处方要无条件提供给患者”,从小诊所到三甲医院,鲜有医疗机构愿为民之利做贡献。有些药店售出抗生素,也不管顾客有没有带来处方单。
竞争,生存,利润,市民用药安全,孰轻孰重,一目了然。“限售令”的出台,初衷很简单,只是为了促进消费者的合理用药。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限售令”的现实执行,“四壁漏风”。药店争处方,医院保处方,广大市民就这样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想买便宜药,没有处方;想要处方,就得多花钱买药。
违背“限售令”初衷的现象,还不只这些。心中长钱眼的人,只管卖药,哪管市民有无处方;医生“大炮打蚊子”,小病开出大处方,抗生素开了再开、再贵也要开的事情,屡有发生;有些医院的处方管理,不甚严格,只要有心想拿便拿……
“限售令”不能只在文本上保证市民利益,现实执行中涉及的方方面面,都应想想自己能为市民做些什么。
监管部门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加强监管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方方面面的自觉。
本报记者 李雅/龚凡/王浩志/文/图/实习生/汤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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