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庆七月一日电 (记者 范卉)重庆市为创建法治政府而推出的“四加一”制度今天开始正式实施。
“四加一”制度分别是指《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及重庆市《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文件规定,重庆市政府所属各部门行政首长在重大灾害时刻拖延懈怠、瞒报、虚报、迟报数据,导致不良后果的;盲目决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等十八种情形将被追究责任,小至诫勉、批评,大至停职反省、劝其辞职;问责对象包括重庆市政府各部门、机构的“一把手”。
与此同时,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公用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等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一个事项,行政机关都应组织听证。
“四加一”还规定,政府机关应无偿提供政务信息,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城市总体规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建设和使用情况,公务员选拔任用情况等二十类政务信息应主动公开。
按照这些制度,重庆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许可、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应送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规范的文件,群众有权拒绝执行。
重庆当地媒体撰文表示,“四加一”制度将带来八大利好:市民可参与政府决策、公民受损政府要补偿、办理行政审批将更加简单、损民文件要事先“过滤”、市民将告别漫长的审批等待、地方保护壁垒将破除、可提请市长问责官员、市民可免费查公共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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