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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有了责任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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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7月02日08:07 来源:潇湘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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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大大净化市民餐桌。图为株洲一农贸市场一角
为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由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局等11个职能部门联合进行的为期5个月的株洲市有史以来最大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昨日正式拉开序幕。记者从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株洲市200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出台,从7月1日至11月31日,是该工作方案的实施、督查阶段。
全面推行无公害食品
株洲市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突出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着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要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米粉、水产品作为整治重点品种。”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说,整治的基本目标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和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5%以下;“瘦肉精”平均检出率2%以下;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面积15万亩,无公害生猪养殖年出栏150万头,无公害大米产地认定面积40万亩,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面积85万亩;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县级中学食堂和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逐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重点整治食品源头污染
整治食品源头污染是此次整治的首要任务。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说,这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开展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二是要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可追溯制度,严禁原为人用的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畜牧水产养殖环节,严厉打击“瘦肉精”的生产使用窝点;三是要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整治工作方案还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
严惩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
《株洲市200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局、商贸蔬菜办公室、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教育局、经委、畜牧水产局等11个职能部门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此次整治将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局面。
据了解,7月1日至11月31日为实施、督查阶段,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排查活动,摸清底数,搞好整改,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取消不符合生产、经营要求的企业资格,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本报记者王兴夏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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