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日热线消息(记者姬仙果)本报今日34版刊登《双塔街为何如此脆弱》一文中,报道了热力公司维修供热管道后,在路面回填完毕且已开通后竟然经不住雨水冲击,出现多处大幅度塌陷的情况。今日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市政和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发现这其中竟有不可避免的“制度缘由”。施工的单位不管维修,而维修的单位却没有验收权,那么路面质量就很难保证。
前日一场大雨过后,马路出现了最深达40厘米左右的塌陷,这种情况是否正常?今日下午,记者在热力公司了解到,负责双塔东街路段回填的是太原市安装公司,工程监理由太原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这两个单位都由热力公司招标和聘请。热力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塌陷幅度大的看法是:回填时即使分层夯实,马路也不可能完全不塌陷。至于塌陷幅度这么大,不能说施工质量没有问题,但完全因施工质量造成也不能肯定。
记者在热力公司得知,通常马路修好后,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市质量监督站在施工期间进行不定时不定期的抽检。修完以后,马路的维护就交由市政负责。
市政工程处认为,进行马路回填时,应该是每250—300毫米进行一次夯实,如果回填过程进行了分层夯实,一般不会塌陷,如果浸泡时间过长,可能会出现路面下沉,但发生三四十厘米的塌陷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表示,一般进行地下管道、线路维修时,马路的开挖和填埋都由检修部门负责,这样可能存在施工和监理要求不严格或其他漏洞问题。而马路修复好验收时,也是自己监理自己验收,即使内部存在质量问题,市政部门也没有验收权。交付使用的路面以后出现塌陷,他们也只能进行不停的维修,就像现在的双塔东街北半部分已经明显倾斜,他们也是无能为力。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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