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岩)从7月1日起,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凡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类药物,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那么,作为我省省会城市的西安市各药店,从这天起对这项“规定”是如何实行的呢?
7月1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西京医院附近一家名叫同一连锁药店,记者佯装身体不适要买消炎药。该店营业员推荐了抗菌类药“利君沙”,一盒单价为12元,记者以11元优惠价购买了一盒。店内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按规定必须凭医生开的处方才能购买抗菌类药,因为报纸、电视都已公告了,上级主管部门也通知了。但令记者不解的是,这是否叫做明知故犯。
相距仅有50米处,记者走进也属同一连锁店的一家国营定点药店,欲买抗菌类“诺氟沙星胶囊”。该店营业员毫无商量地说:“拿医生的处方来,只要是正规医院开出的都行,否则不能卖。”她还向记者说明,报纸、电视都已公告了,上级部门也都通知了,今后没有医生的处方,他们不能随便卖抗菌药物。
记者又走进隔壁的陕西医药大厦采供站药店,看到一位女顾客欲买抗菌药,只听营业员说,没有医生的处方,别说买一盒了,半片都不行。
中午时分,记者又来到钟楼和东大街几家药店看到,凡是国营和较大规模的药店,均能遵守“规定”,不拿医生处方想买抗菌类药物没商量。而一些小店和超市,如东大街唐城仟佰众大药店的医药超市,位于门口的小柜台就可以商量,无须拿医生处方就可买到抗菌类药。
记者在西京医院门诊大厅了解到,通过方便门诊,不需写病历记录,持卡挂号1元,无卡3元,就可开出所需抗菌类药物处方。
一位出租车司机感慨地对记者说,国家的“规定”刚开始实行,医药店也许能遵守几天,时间长了,能坚持凭医生处方卖抗菌类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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