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艳丽)现年55岁的张老汉系龙山县石羔镇中南村村民,3年前,因儿子外出务工扑火抢救公家财产死亡,得到25万元的补偿款,时隔3年,也就是因为这25万元,张老汉电击儿媳不逞,又用尖刀要致儿媳于死地,因此锒铛入狱。
三年前,饱受丧子之痛的张老汉在收到补偿款之后,便以儿媳的名义将款项存入银行。此后又念及儿媳年轻守寡、且要照顾两个孙子的情况,招来一名继子与儿媳共同生活。开始,关系尚算融洽,但随着儿媳与继子家亲戚的频繁走动,张老汉嫌白吃白住的人太多太杂,觉得儿子用生命换来的钱财正一分分被那些不相干的人吞没,心中十分不快,由此多次发生口舌之争。5月19日,继子的两位亲戚又来串门,张老汉拉下面子硬要儿媳向他们收取每人每天的20元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两家为此又是一场争吵。当晚,张老汉越想越气,无法入睡,于是备好通电的电线和平时割卤肉用的小尖刀准备与儿媳同归于尽。20日上午11时,儿媳从街上卖菜回来,刚走到自家灶屋门口,张老汉随即冲上去用左手抓住儿媳的头发,右手拿着备好的已通电的电线直往儿媳的胸口,想用电打死儿媳,儿媳被电打了一下后,退到坪坝里,张老汉见用电打不死儿媳,便从身上抽出小尖刀,朝儿媳的腹部捅了一刀,这时邻居赶来劝止,张老汉便返回家中卧室,拿起那截电过儿媳的电线准备电死自己,见电线没通电,张老汉又拿起小尖刀朝自己的腹部刺了一刀,致肝破裂倒地,后被邻居发现送往医院治疗。5月29日经治疗出院的张老汉被刑事拘留,6月4日,张老汉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龙山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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